4.4 企业深化隐患排查 29
4.5 政府部门提高监管水平 30
4.6 政府部门加强安全检查执法力度 30
5 结论 31
5.1 本论文的研究结论 31
5.2 本论文的不足之处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31
致谢 32
参考文献 33
1 绪论
1.1 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设备设施 损坏、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特性,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仅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事故。
(2)破坏性:员工或从事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中受伤,造成员工伤亡或让生产经营 单位面临直接经济损失,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3)地域的延展性:事故发生的区域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并非固定。
(4)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通常是是短时间内不可预见的,并且突然的发生。
(5)过失性:与洪水等无法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对比,生产安全事故有本质的区别。 它主要是人的过失即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如因违章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另一方面有隐患的设备、恶劣的工作环境等外在因素造成事故不可避免的发生也属于过失 行为。
1.2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1.2.1 按事故对人的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GBT15236-2008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按人在事故 中伤害的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死亡: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之内死亡或在事故中直接死亡的;事故发生后下落
不明, 30 日后统计为死亡。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的失能伤害。特指造成人体器官受到严 重残缺或损伤,重伤人员的劳动能力一般会有重大伤害,人体长期处于功能障碍。
(3)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天的伤害。即人体的损害程度没有达到重伤的程 度。
1.2.2 按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即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第三条规定:根据事 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的经济损失,事故的等级分为以下四种:
(1)特别重大事故:特指造成大于 30 人死亡;100 人重伤;大于 1 亿元直接经济损 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2)重大事故:特指造成 10—30 人死亡;50—100 人重伤; 5000 万—1 亿元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3)较大事故:特指造成 3—10 人死亡;10—50 人重伤; 1000 万—5000 万元直接 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一般事故:特指造成小于 3 人死亡;小于 10 人重伤; 小于 1000 万元直接经济 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1.2.3 按伤害的方式分类划分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几 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 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其他爆 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