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放射性废液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弃固体。放射性废物的危害在于,其对于人类机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放射性核素通过外照射与内照射两种途径危害人类与生态机体。
放射性废液分为五个类别,第一类放射性废液一般情况下允许不加处理就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此类废液放射性强度很低,对环境和生物造成的影响几乎没有;第二类放射性废液需要采取一般的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当其放射性强度达到第一类放射性水平时允许排放;第三类与第二类处理方法相同,但是由于此类废液放射性强度较第二类较强,故在处理这类放射性废液时需要进行屏蔽。这三类放射性废液属于低放废液,处理相对简单容易。第四类放射性废液属于中等水平放射性废液,仍然可以使用常规的处理方法,但是在处理时必须在严格的屏蔽条件下进行。最后一类属于高放废液,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进行最终安全处置。文献综述
放射性废液产生的途径不同,其具体放射性元素种类和含量以及放射性强度各有不同。主要产生放射性废液的途径有核燃料生产系统、反应堆运行系统废水、后处理放射性废水、以及其他放射性废水产生途径。由采矿、矿石粉碎、溶矿、铀提取、精制与加工过程组成的核燃料生产系统中,放射性废液主要生产于溶矿、铀提炼与精制过程。目前由溶矿到铀提炼的工艺有酸溶-溶剂萃取、溶液-离子交换与碱溶-沉淀等不同工艺,因而产生的废液性质不同。
放射性废液中的低放废液又可分为表观清洁水与浑浊水两类。表观清洁的低放废液可以直接采用离子交换法、蒸发法或者膜分离法处理,处理后的轻水可以回收利用,其浓缩液以中等水平放射性废液进行再次处理。浑浊的低放废液需要采用除浊与除放射性的组合处理工艺,一般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离子交换工艺。沉渣归于固体废物系统。过滤料与废离子交换树脂也作为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
含有稀土元素的放射性废水,其放射性主要来源是钍,钍元素衰变链如下图所示,钍在衰变过程中产生大量的α、β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