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意识到这样一个现实呼声:推进“孝德”教育建设刻不容缓!
2.“孝德”:德育的起点
百善孝为先,中国历来有以“孝”为根的道德传统。儒家经典中,《孝经》对“孝德”的阐释最为集中。《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即提出“孝”是“德”的根本,是教育的起点;“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的观点则是融入了“天人合一”思想,将自然亲情的天地法则与亲子伦理的人道结合起来;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显然将忠君、事亲,立身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使“孝德”的内涵得到极大的丰富。《说文解字》认为“孝德”核心是“善事父母”,即对待父母,在物质方面要“养”,且在精神方面要“敬”,它体现了包括尊崇祖宗和敬养父母两个层次。
目前在研究者们对于“孝德”内涵的解读中,都共性地指出“孝德”的本质是对父母的感恩和回报。韩德民根据“孝德”产生原因分析:“人在幼小的时候,对父母普遍地表现出孺慕依恋的感情,成年后,则会有感恩的心理,并想有所回报,这就是孝的本义。” 藏云认为传统孝德包含着以下基本内容:(1)奉养父母(包括养体与养志);(2)敬爱父母;(3)顺从父母;(4)谏亲以理;(5)继承志业;(6)传宗接代;(7)葬之以礼;(8)尊祖敬宗;(9)立身行道;(10)忠君爱国 。在当代中国,我们宣扬“孝德”,首先应剔除传统“孝德”的糟粕,构建和发扬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新型“孝德”。新型“孝德”最核心的内涵应包括:“爱敬父母、赡养父母和感念亲恩” 。对于子女来说,回报父母的抚育之恩是理所当然的,一方面,血脉之缘维系下的天然状态;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人子女基本的义务和责任,包括要在情感上“爱亲”、在态度上“敬亲”、在行动上“养亲”。新型“孝德”的前提应以血缘亲情为纽带,依托现代公民的平等、感恩等意识,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孝德”,它更加强调亲子双方在人格和地位上所具有的平等关系,注重亲子关系的和谐融洽。
总之,“孝德”是个人品行的行为规范,是家庭伦理的道德准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凝练表达,也是一切教育的出发点。
3.“孝德”:品德课程的重要内容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基础教育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而“孝德”作为中国伦理精神的精髓和核心范畴,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品德课程与“孝德”教育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充分认识“孝德”教育在品德课程中的重要地位,不仅是新课标的要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乃至对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也都具有长远性的重要意义。
(二)小学品德教科书的研究价值
品德课程作为专门承载学生品德教育任务的综合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阵地,在德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他们思想意识发展尚不成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同样,小学阶段也是人生道德观念形成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加强孝德教育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小学品德课程是实施孝德教育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