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概述
2009年4月,北大召集浙江15所重点中学召开了一次招生研讨会,提出“校长推荐制”。此后,北大招办组织专家学者对此召开了自主招生战略研讨会,邀请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等,就进一步探索自主招生选拔模式进行了深入讨论。经北大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和北大招生委员会审议,形成了《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2]。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北京大学在2010年推行的一种自主招生政策,目的是为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面向社会公示的前提下,提出申请,经过北大同意的校长可实名向北大推荐优秀学生。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并经过本人同意的学生,可成为高校自主招生候选人,直接进入自主招生环节并可在通过后获得30分降分录取资格[3]。按照常规,考生需经过笔试、面试,成绩合格才能成为自主招生候选人。
可见,“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属于推荐制的一种。从历史上的考证可知,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已经开始使用荐举制来选择贤才,荐举制度应用至今。
1.2古代荐举制
1.2.1中国古代荐举制的含义
中国古代荐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人事选拔制度,是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4]。
春秋战国时期,国与国间日益激烈的竞争求存,迫使各国的统治者选贤任能。此时,荐举制度应运而生,提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口号。秦朝统一全国前后,荐举已成为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这时,不仅职位高的官员可以荐举僚属升任,而且下级官员还可以荐举别人升任比自己高的职位。两汉时期,荐举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荐举制度已发展到了它的鼎盛时期。
古代的荐举制度,既包括荐举别人,也包含着自荐。战国时赵人毛遂自荐平原君;汉武时,东方朔也上书自荐,一直被传为美谈。中国古代荐举制,还包括着对荐举者的赏罚,举人不当应依法连坐。荐举制度在两汉之后,逐渐出现一系列问题。魏晋主要是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直至明清则主要是通过科举制选官。古代荐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2.2古代荐举制度存在的问题
(1)推荐标准难以确立
通过荐举制选人的标准应尽可能公正、具体、有可操作性,以便能在程序上对荐举者有所约束。然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在察举制里,选人的标准本是才、德;在九品中正制里,选人的标准为才、德、家世(即父祖官冕)。这些标准本身或许并没有错,问题的关键是这些标准之中除家世较具体外,才、德都很抽象,缺乏具体化,也很难具体化。尤其是德,常常虚得很,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品德问题上寻常人之间较难说得清谁高谁低,或者高、低的标准。
(2)荐举权基本被贵族垄断
荐举一般是有名气才学的人被荐举,荐举人与被荐举人之间一般是好友同窗或者亲属,他们容易形成集团。察举制发展到后期变为“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九品中正制发展到后期变为负责选人的中正(官名)一点也不中正,完全站到了世家大族那一边,使该制度彻底沦为世家大族把持政治的工具,以至“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世家子弟上车尚不利落,就被任命为著作郎;甚至虽在襁褓即被冠带,乳毛未干已被封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