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学者定义亲子关系的角度则是把结合血缘及教养行为作为出发点,认为亲子关系以血缘和共同生活为基础,是以抚养、教养和赡养作为基本内容的自然关系和生活的统一体,是父母和子女间的相互关联和相互联系。 在亲子关系的界定中,双向活动和双向原则举足轻重,但是在这种界定方式中,并没有清晰、明确地将这两者的概念和性质表现出来。这种定义既没有将虽存在血缘关系、然而并没有履行抚养等义务的亲子关系涵盖在内,同时还将非血缘关系所建立的亲子关系排除在外。
而还有些学者却能从亲子相互作用的角度出发,更深一步的将其诠释为:“以血缘关系和共同生活为基础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亲子双维行为为体系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统一体”。 本研究更倾向于这种界定方式,这种界定的方式既为研究亲子关系提供了相对更为明朗、确定的研究方向、内容和策略,同时也更加强调了在亲子关系中所呈现出来的亲子间的自然和社会关系以及双向双维原则,如此归纳界定相对之前的研究更为清晰和明了。
(二)亲子关系的意义
亲子关系是存在于家庭生活中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也是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最初的关系,持续时间最长久。因而亲子关系直接影响到儿童的心理状态,良好道德情操的培养,心灵成长和人格的建立健全。是以,研究亲子关系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具有战略性的指导意义。
1.亲子关系影响儿童情感和情绪的发展
儿童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受亲子关系性质的重要影响。在一定限度内,父母对幼儿的要求性与其攻击性行为呈正相关;父母对幼儿情感的亲密程度与其退缩行为呈负相关。 如果亲子间的关系融洽、和睦,父母能开明、细致的对待幼儿,关注到幼儿的全面发展,时常给予表扬和鼓励,将会对幼儿良好性格的养成起到促进作用,使之受益终生。相反,父母过分严厉、主观的教导方式则会导致不良的亲子关系,为幼儿形成缺陷的性格埋下隐患。亲子关系的和谐、良好,能够促使儿童最初独立自主精神的养成,敢于独自探索周围环境,对周围世界充满好奇,保持阳光、乐观的心态。
2.亲子关系影响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
父母是幼儿人生的第一位导师,也是对幼儿影响最深远、长久的长辈。父母无意间细微的言行和举止,都可能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幼儿的认知经验,并成为他们学习以及效法的对象。很多幼儿在对待问题和处理事务的方式、方法上与他们的父母的具有很大的一致性。良好的亲子关系可以协助父母更好的对幼儿在认知方面的特点进行观察和了解,在对他们潜能进行相应开发和引导的时候,则更加具有针对性。如在幼儿智力发育发展的关键时期——婴幼儿阶段,恰当、及时、适宜的教育和引导将会对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产生事半功倍的成效。
3.亲子关系影响儿童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儿童最基本的安全归属感与被关爱的需求得以满足之后,他们才有能量向更高层次的需求进行发展,逐渐形成健康、完整的人格结构。如果亲子之间的关系是积极而温和的,是完全建立在互爱之上的,是彼此信任的,儿童就很容易得到正常的发展。相反,如果父母对待幼儿的反应是冷漠、敷衍的、苛责和暴力的,不能给予他们真正的爱,幼儿没有安全感,则可能会成为幼儿出现一系列心理问题:如社交困难、暴力冲动、自私、自闭等的根源。印证了心理学家霍妮的话“儿童的非正常行为起始于其儿童期所制造焦虑和恐慌的那种环境氛围,尤其是非正常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