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是我国最大的利益群体,政府高举群众路线,努力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落实好城镇农村居民养老保障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南通市提前试点工作,汲取苏南兄弟城市的经验,因地制宜,结合国家政策总体要求,设计出适合本地地方特色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正式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
2 南通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要追溯到上世纪,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也在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下主要以南通市为例,阐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变化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2.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
南通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即“老农保”、“新农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992年民政部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南通市参照该方案启动了老农保制度。南通市地少人多,加上出生率低且老年化问题严重,“老农保”政策的推出很是必要。实践证明南通市的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收获,被誉为全省农保工作“三面红旗”之一[1]。但是由于“老农保”是建立在“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之上,南通市集体经济的薄弱致使集体补助的作用不显著;另外,从政策支持,到保障力度和基金管理,没有系统性的运行监督机制。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就业结构的变化,“老农保”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实需求。
2006年底南通市率先在江苏省进行“新农保”试点工作[2]。“新农保”改进了以往“老农保”的不足,以“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个人、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不仅发挥了政府的职能,也鼓励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一举两得。南通市在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上,加大宣传力度与范围,选择性地汲取“老农保”的经验,确保了本地“新农保”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有两面性,南通市内某一些县、市政府逐级定指标、压任务,这种情况下,“新农保”的运行平台不健全,工作效率低下,工作量大且频繁出错;新农保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依然按照“老农保”基金管理模式进行,缺少创新,导致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很大程度上损失了群众的利益,与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初衷相悖。
事实表明,“新农保”在管理程序、资金运营等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南通市政府在2011年10月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此办法将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并轨,形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大保障体系。至此,南通市走上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探索道路。
2.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南通市政府于2011年12月1日全面施行《南通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办法沿用了新农保的政策框架,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相互衔接,并在多个方面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