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苏州市实际利用外资与批准外商投资合同金额 (单位:万美元)
年份 批准外商投资合同金额 实际利用外资额 实际利用外资额占批准外商投资合同金额的比重
数据来源:苏州市统计年鉴(2008年-2012年)
首先,苏州在吸收利用外资时急于求成,在对外商资信状况考察不足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约,当外商资信出现问题时,导致一些外资项目中途停工。其次,苏州在引进外资的前期,没有对项目进行透彻的可行性分析,只注重有利因素而忽视了困难条件,以至于项目在后期落实时出现困难,资金无法全部到位。再次,苏州部分中外合资企业出资时,由于内资不能按时投入导致外资也不能如期投入。招商部门招商引资活动主动性不强,对外资项目跟踪力度不够,后期资金投入不及时,容易产生落实慢、建设慢、投产慢的现象。
另外,资金到位率低可能给苏州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带来一定的风险。苏州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资,70%的工业产值、40%的税收收入、80%的对外贸易额都是由外资企业创造的 。外资流入会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外资实际到位率低甚至中途流出会对苏州经济造成巨大的打击。有些外商前期投入小部分资金,当苏州要素成本过快增长削弱成本优势时,外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将资本流向要素成本更低廉的地区,出现资本再次转移,加剧了资金到位率低的恶性循环。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苏州利用外资过程中这个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