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监管的声音一直存在,科斯(Coase)就是反对者之一。他奉行不监管政策,倡导市场自由调节,认为只要有良好的产权,有了问题可通过法律来解决,市场完全可以自主调节,最多通过法律来调整。他认为只要有清晰的产权加上良好的市场规则就不需要监管。但这需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一是产权受到良好的保护,如果没有这个约束,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不能变成现实意义上的产权。二是有一个保障机制,确保合约能够执行。监管正是这种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管理论的产生,经济学家有不同认识和看法,但是在实践当中,监管可以做到事前预防,通过一些指引进行事前干预。即使在美国这样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秩序中也是必不可少的。
3 美国金融监管简述
3.1 美国金融监管概况
2008年3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Blueprint for a Modernized Financial Regulatory Structure,以下简称《蓝图>)的发布,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将结束双轨制分业监管模式,走上统一监管的道路。该《蓝图》表明美国将按“三步走”的思路,依次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改革目标,完成由双轨制、多头监管向“目标导向型”单层、综合监管模式转变。短期内,美国将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金融监管漏洞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求稳定市场,有效防范类似危机再次爆发。在中期,美国将尝试就目前分业监管的各部门进行改制,包括将银行的最终监控权完全转移至美联储或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适应当今市场变化,强化证券业监管的统一性和全面性。促进行业内部自我监管。对尚处于州级监管水平的保险业.美国财政部建议由类似于目前银行业的
“双轨制”监管逐步将其转变为中央统一监管。以避免直接改为中央监管可能给市场带来的动荡局面。美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目标导向型”的金融监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美国拟建立由三大新的监管部门构成的监管总框架。这三大监管部门分别是:市场稳定性监管机构、审慎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商业运营监管机构。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市场稳定性监管部门即为现在的美联储。美联储的监管职能将显著扩充,监管范围将由商业银行扩展到投资银行、经纪公司和对冲基金,也就是美联储除仍将继续执行其原有的稳定宏观经济的各项职能外,另将专门负责整体市场风险的监控。为促进美联储在新监管模式下有效行使该职能,美国国会将陆续采取立法措施切实赋予美联储对宏观经济系统风险的监管职能。
审慎金融监管机构(PFRA)将吸收现有的货币监管署(OCC)和储蓄机构监管局(OTS),主要对受联邦担保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由于受政府担保的私有金融机构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和市场安全隐患.且本次金融危机与政府担保的证券化资产密切相关。所以面对新形势,如何对此类机构实行有力监管成为目前摆在美国监管当局面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对此,美国财政部给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议——精简机构、统一监管。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精简在对受担保的金融机构的准人监管方面最为明显,由原来3家并存的监管机构(国民银行、联邦储蓄协会、国家信用社管理局)合并为统一的联邦机构,实行同一准人标准和审核制度。同样,《蓝图》建议从立法角度消除州级监管与联邦监管的冲突,力图减少地区差异,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