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分类监管和动态监管体系 16
3.强化第三方的监管 18
结论 20
参考文献 21
致谢 22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自1970年以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我国以前传统的支付体系以及金融行业甚至宏观经济政策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商业银行察觉其良好的发展前途,都将其做为重要的产业创新方向和业务增长的重点;另一方面,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出现也将新兴的支付业务扩展到许多其他金融服务的领域。
随着时代进步,现在的电子支付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有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支付、手机支付等等。对于消费者来说,电子商务是应人们需求而产生的,而且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并且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默默的改变着金融行业,也对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国外的电子商务和网络支付在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网络交易法律法规的健全背景下发展越来越成熟。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使得我国电子支付平台的发展拥有美好的前景。文献综述
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兴起,解决了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支付瓶颈,较好地完善了交易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不匹配问题。但同时对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实施更加有效的管理和风控,已经成为关系到整个支付体系和金融行业风险防控的重要问题。与其他传统金融活动相比,网络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不够纯熟,其风险不易识别和控制,且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支付风险的范围更广更迅速。静态上看,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金融监管缺位,造成网络第三方支付面临金融安全、资金挪用、洗钱犯罪等多重风险。从动态上看,网络第三方支付业务不断创新,所实现的金融功能不断增加,对现有的监管体系形成了越来越大的挑战。
(二)文献综述
二、网络第三方支付的概述
本章主要从网络第三方支付的界定、发展历程、发展现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特点及其监管的必要性五个方面进行了叙述和分析,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为接下来的研究做铺垫。
(一)网络第三方支付的界定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纲领性文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网络第三方支付进行官方定义。《办法》将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义为非金融服务机构,将网络第三方支付业务定义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标志着监管层将网络第三方支付企业纳入监管的范围之中,为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正确指引。
在学术界,有关网络第三方支付的研究也变成一大热点。李绪亮认为,网络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能力的独立第三方企业,通过和银行的签约,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而形成的支付平台。徐超进一步把网络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向外的延伸与拓展为网络第三方支付体系,认为网络第三方支付体系是指除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清算系统及各类商业银行之间清算系统之外的,由企业、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新型清算系统,并进一步将其细分为以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网络第三方支付体系和第三方预付支付体系。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