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是对我国IPO制度的演变和发展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是对美国IPO制度的介绍、分析研究。
第五部分是中美IPO制度的比较。
第六部分是对我国IPO发展的建议。
二 IPO注册制核准制相关理论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上有关股票的注册制改革为各方所广泛关注。媒体、市场、监管层等围绕注册制的方方面面发表言论、组织讨论乃至展开辩论。证券法也将对注册制进行修改,把推动股票注册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而随着全国人大授权实施在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相关规定的立法程序启动, 此话题再次成为人民以及有关部门关注的焦点。
所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针对现阶段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而言。理论、实务均认为核准制要求实质性审核,却对如何认识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下的审核方式多有分歧。通常的说法是,实质性审核意着审核机构对即将发行证券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并基于此而行使自由裁量权乃至否决权。一方面,作为公认的注册制代表,美国注册制下的公开发行审核究竟如何进行?由于国内证券市场和监管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美国的模式,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影响到“中国特色”注册制的具体设计乃至改革成效,理应成为研究的核心命题之一。另一方面,研究美国注册审核并不当然意着全部照搬美国经验,虽然中美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的诸多差异,但是其核心思想以及多年股票市场的历史演变较为成熟,值得我们比较、学习和研究。
(二)核准制与注册制的含义和特点
核准制的含义就是指证券发行人在申请证券发行时,一定要公开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保证企业的基本情况均符合证券监管要求,申请通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发行人才能发行证券的审核制度。
注册制是经过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所提交的文件作形式审核后才能发行证券,而且不对发行人以及将要发行的证券进行价值判断。如果发行人提交的材料符合审核条件,发行人就能发行证券。
三 中国IPO制度的演变及现状
(一)中国IPO的发展历史
中国股票市场的IPO发行审核制度以2001年3月为分水岭。此阶段之前前我国股市处于萌芽和发展时期,IPO实行审批制。而之后 IPO正式使用核准制,将强制性信息披露放在核心位置,做到事前问责、事后追究,信息必须依法披露,同时为证券发行监管创立了一系列法规体系,将发行审核工作的标准化和程序化提升了一个新高度。
1.审批制阶段
从股市建立之初到《证券法》实施的这段时间,审批制都是被我国所沿用的,并且对股票发行规模和发行公司数目进行双重控制,在此期间经历了“总数控制,划分额度”和“总数控制,限报家数”两个阶段,对证券发行实施管制。而因此直接受益的是国有企业,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并帮助其吸纳更多资金,为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此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市场发展缓慢等,更不利于市场的未来发展。
2.核准制阶段
上文提到审批制成为了市场正常发展的绊脚石,从而IPO审核制度的改革成为必然。《证券法》在1999年出台,发行审核委员会从而成立,此机构的作用是对发行申请企业的资质进行专业审查。2000年3月,证监会规定了核准制的具体内容,从此我国从审批制阶段跨入了核准制阶段。
3.注册制阶段
2016年3月1日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是个大日子。国务院在这一天正式对注册制改革进行授权源!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是一个长期的阶段,但是也是势在必行的阶段,我国核准制必将被注册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