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文献综述
3 辅助生产费用的概述
3.1 辅助生产费用的定义
辅助生产主要是指为企业的基本车间、辅助车间、行政管理部门、销售部门等单位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有的只生产一种产品或者提供多种劳务,例如供电、供水、供气、运输等辅助生产;有的则生产多种产品、提供多样服务,比如对从事设备的制造、对机器设备的修理等辅助生产。
辅助生产费用,是指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其生产产品、提供产品和劳务所发生的各种辅助费用。
3.2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原则
辅助生产费用应当遵循分配统一的原则,就是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所提供的产品和劳务量,采用特定的分配标准和方法,在产品完工时,从“辅助生产成本”的贷方转到“原材料”的借方,类似供电、供水、运输、修理等各个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支出,这些支出需要通过数量的比例对各个受益单位进行分配之后,从“辅助生产成本”转到“基本生产成本”等各个科目的借方。辅助生产产生的费用应该与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的受益者一起负担,意思就是“谁受益,谁承担”,分别计入各个受益者的成本计算当中。辅助生产车间不仅为辅助生产车间之外的部门提供服务,对其他各个辅助部门之间也交换提供劳务。而辅助的生产费用都是由辅助生产车间之外的各个受益车间来对其进行最终的承担。
3.3 直接分配法的定义及其理论基础
直接分配法,指把各个辅助车间所发生的一些实际成本直接分配给除了辅助车间之外的各个受益单位,但是却没有考虑到部门之间产生的劳务量的一种费用分配方法。这种分配方法只进行一次分配,计算简单,因此,许多工业企业采用这种分配方法。但是采用直接分配法下,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供电部门不仅为本部门提供电力,为供水部门也提供电力,供水部门不仅为本部门提供水,为供电部门也提供水。所以,企业要想计算电的成本,就要确定水的成本,而要计算水的成本又要确定电的成本。所以,对于企业采用什么样的分配方法来处理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的费用分配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企业产品的成本控制及其价格决策。
4 关于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方法的分析
4.1 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丰县远东集团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公司始建于2005年,于2006年正式投入生产,该公司主要从事铝建材生产,员工人数200~300人。由于该产品的特殊性,该公司有供水和供电两个辅助生产车间,而且每年花费许多的人力和物力来经营管理两个辅助车间。因此,对于丰县远东集团来说,发生的辅助费用是非常可观的,而辅助费用的选择与准确的费用率计算得出的费用对企业在合理有效的范围内控制成本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公司有供电、供水两个辅助生产车间,2014年10月份供电车间发生费用总额为12800元,供水车间发生费用总额为34880元。目前,该公司在会计成本核算中采用了核算简单、计算方便的直接分配法进行分配费用,因而费用分配结果不太准确。如果该公司采用更为准确的分配方法分配费用,每年可以控制的成本费用将不容小觑。基于此,本文进行了研究分析。论文网
4.2 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分配法的应用分析
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有供电和供水两个辅助车间,其目的主要的是为本企业的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行政管理部门及专设销售机构等服务。根据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料已知,该公司2014年10月份供电车间发生费用总额为12800元,供水车间发生费用总额为34880元。丰县远东集团有限公司各个辅助生产车间所供应的产品或劳务量见下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