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本文也试图在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价模型的建立、模型的模拟与实证分析、治理评价指标的评分方法等方面彰显一定的创新意义。在现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以创造出属于自己个人的研究成果。
1.3 研究方法
1. 规范性研究方法。在选择中国公司治理指标体系的方法上,本文运用了规范性研究方法。也就是说,在介绍公司治理概念、公司治理相关理论、主要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衍生出一套完整的中国式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公司治理评价的依据。
2. 层次分析法。在选择构建公司治理评价模型的方法上,本文运用了层次分析法。在建立公司治理评价的指标体系之后,运用层次分析法构造成对比较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检验通过后,再计算出各项指标的权重。为了简便计算,本文选择“和法”得到成对比较阵的最大特征向量。
3. 比较分析法。在选择某公司治理一级指标评分的方法上,本文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对“简单比值评分法”和“沃尔比值评分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得出沃尔比值评分法具有更强适用性的结论。
1.4 本文的创新点
本文在对有关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之后,对我国公司治理问题及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进行了整理和优化,存在如下一些创新点:
1. 进行了公司治理的实质再认识。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内容在学者界众说纷纭,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本文对公司治理的实质进行了再认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公司治理评价研究的深入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2. 设计了完整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本文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是在结合了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设计依据超越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的现有的规范体系,该设计原则既适应中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未来发展趋势。
3. 建立了公司治理评价的层次结构模型。本文采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依靠丰富的专家资源库以及网络数据库提供专业性支撑,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各指标的相对权重,提高了公司治理综合评价的准确性,也为未来的改进建立了良好的改进思路。
4. 比较了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的评分方法。本文采用“简单比值评分法”和“沃尔比值评分法”对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进行评分,并对评分效果进行了合理地比较评估。得出沃尔比值评分法更具有现实适用性的这个结论,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因为它能够对公司治理进行更深层次地评估和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2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模式文献综述
2.1 公司治理的概念及其实质再认识
2.1.1 公司治理的概念
公司治理结构是最重要的一种现代企业构架,是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重要体系。它涉及公司的股东、经理层及相关利益者间的一切利益关系,其核心问题是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情况下,通过寻求恰当的治理方案来解决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Berle和Means以及Jensen和Meckling认为,公司治理应致力于解决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其目标在于,使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5]。
1983年,Fama和Jensen进一步说明,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下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其核心内容是如何降低代理人的代理成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