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发生了关系,戴凤莲也是在高粱地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小说把她30年的所经历的生活比作红高粱一样充实。而余大牙带着那浓浓高密东北乡土口音应有慷慨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枪声中、子弹下英勇就义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那首小调也是“高粱红了”。于是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巧妙而又适当的融合,获得了同一性。这种强烈的象征意义是在小说中的大环境下的一种种一面面的体现。极端狂欢的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酷乃至刻意的态度来审视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生殖器和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然后在队员们唱着民谣那高亢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苦难之中或者在死亡降临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明白到生命存在的意义。这样的描绘在一方面强化了生命的意识,同时又让小说呈现出大的环境下那种小人民的感悟的美。众所周知的,小说具有对于强悍的矛盾感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是在文体上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而余占鳖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在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对的,但是在达到历史环境之下,一切又是存在的那么合理。作品对于这个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抗日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