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童养媳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也是中国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古代,这一制度葬送了很多年轻的生命,却一直盛行到近现代。很多现代作家在他们的作品里塑造了童养媳的形象,反映了童养媳的生活,把她们的悲惨命运描绘得淋漓尽致。本文根据现代作家描写童养媳生活的作品,试图对童养媳现象及童养媳文学形象进行分析。52147
毕业论文关键词:童养媳;制度;现代文学
Abstract: child brides are not only endemic in China's social system, but also a special social group in China. In ancient times, this system sacrifice many young people, but still prevailed until modern times.Many modern writers shape a image of the child bride in their works and put their lifes into the works.They portrayed their tragic fate vividly . This essay starts from the works about child brides of modern writers to study the system and child brides themselves.
Key words:child brides;system;contemporary literature
“童养媳”的名称在宋代才开始出现,但应早于宋代,而发展至清代达到高潮。永州“贫家妇多童养”[1]{365},常德府“郡人子女襁褓论婚……郡中此风俗沿先民未之有易”[2]{197}。这是一个完全泯灭人性的制度,充满着愚昧与落后,这样一种社会制度不仅残害着国民百姓,也阻碍着一个民族的前进,一个国家的进步。现代作家之所以在其作品中表现批判“童养媳”是向着解放国民性,解放民智的目标去的。
在现代文学作品中,很多作家塑造了童养媳这一形象,她们集中反映了童养媳这一群体的生活状态,她们在作品中的形象是可怜的,值得人同情的。在中国刚刚进入近代这一社会背景下,作家用文学作品启迪国民思想,批判封建陋习,希望摒弃落后愚昧的封建礼俗,进入一个全新的自由民主的人性社会。
一、对“童养媳”悲惨遭遇的描绘
在民间,有“一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的说法,虐待童养媳被视为正常的家规,而执行“家法”的是童养媳的婆婆。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在《姑恶》一诗中,以艺术的手法,叙述了童养媳的苦难:十二岁的弱女子到了婆家,婆婆让她到厨房做饭,劈柴把细嫩的小手震破,烧火、端热饭菜使得手指干枯。[3]{29} 可谓是童养媳不幸生活的真实写照。“实际上,所有对妇女的虐待都来自于同一性别的压迫者。然而,这时的媳妇也在等待着自己当婆婆的那一天。如果她真能活到那朝思暮想的年龄,那么她的地位就真是既能给她带来荣誉,又能为她带来权力,那也是自己一生辛苦挣来的,是应该得到的。”[4]然而这是一个悲剧的轮回,一个童养媳的结束迎来的是另外一个童养媳的开始。沈从文的《萧萧》的结尾写到:这一天,萧萧刚坐月子不久,孩子才满三月,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5]当年的童养媳成了婆婆,看儿子把童养媳娶进门,又一个童养媳的悲剧即将开始。
现代著名女性作家冰心在《最后的安息》中塑造了翠儿这一童养媳形象。四岁成孤儿的翠儿就“上这边来”,妈妈待她如眼中钉,因为过来不到两个月,公公病死了,婆婆认为是翠儿克死了公公,便开始百般虐待。两个弟弟拌嘴,翠儿由于劝架而遭致弟弟的大骂,被吵醒的“她妈便从那边屋里出来,蓬着头,掩着衣服,跑进厨房端起半锅的开水,望翠儿的脸上泼去,”翠儿企图挣脱这个牢笼,但是这是绑在她身上的枷锁,永远不可能脱去。终于翠儿在百般蹂躏中获得了“最初的安息,也就是她最后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