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事危机:京城缺粮
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也先裹挟之进攻北京,京师危旦夕,国家遇到了空前的军事危机。当时廷议决定坚守北京,而京师精甲劲骑均陷于土木,所余疲惫之卒不足十万,且军心震恐,斗志不足。于谦乃“请王檄取两京河南备操军,山东及南京沿海备倭军,江北及北京诸府运粮军亟赴京师,以此经画部署,人心稍安。”[1](P4544)江北漕运官军被征调,肩负起保家卫国的重任,江南的漕运只好又属民运。”《明史》记载:“土木之变,复尽留山东直隶军操备,苏松诸府运粮乃属民”。 [1](P1925)本来永乐十三年后,漕运以支运为主,百姓只需就近将税粮运至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仓即可,然后由漕军分段接力,运至北京、通州二仓。此时完全交予民运,百姓往返几乎一年,耽误农桑,既扰民,效率又不高!如景泰元年漕粮岁额仅为403.5万石,在正统、景泰年间的漕粮岁额排名中,仅比黄河大决口的正统十三年400万石略高,远低于正统初450万石的正常值。[3] (P120)京师刚刚经历了浩劫,对江南漕粮之饥渴,就如待哺婴儿之于救命母乳。
(三)现实危机:漕运管理体系遇到挑战
以漕运总官兵为首的漕运管理体系遇到了空前的挑战。从漕运之官制方面看,在明宣德以前,漕粮运输一般由武将负责,明代的地方军事制度为卫所制度,运粮的任务则由卫所军队负责。军队负责运粮,在王朝统治初期,社会各方面还不够稳定之时,起到了很好的安全保障作用。朱棣做皇帝以后,迁都北京,自永乐二年,始设漕运总兵官,专门负责治理漕务。明朝设五军都督府,驻南京的后军都督,传统上一般兼任专门负责漕运的总兵官。随后,漕运总兵官担任漕运副总督或助理总督。第一任漕运总兵官即平江伯陈瑄。他负责整个漕运的除陆运以外还有海运和河运。陈瑄在淮安修筑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宣德八年,陈瑄故去,漕运强人依靠声望与资历建立起来的权力金字塔开始慢慢坍塌,继任者王瑜、武兴、徐恭皆以漕运总兵官都督佥事身份,兼理河道,甚至参与地方诉讼,但他们以前一直生活在陈瑄的蔽障下,一旦走向前台,并无能力填补陈瑄留下的巨大权力空白。只能无力地看着总兵官的权力一步一步地被蚕食,正统二年冬十月,“命左军都督佥事王瑜,佩漕运之印,充左副总兵,后军都督佥事武兴,充右副总兵,率领舟师,攒运粮储,所领运粮官军,悉听节制。赐敕谕之曰:‘今命尔等专管漕运,不必镇守淮安,应有军民人等词讼,悉发军卫有司自理,庶几杜绝小人是非,尔等其钦承朕命无忽’”。 [2](P186)总兵官不再长期驻守淮安,对于河道管理及地方社会的干预权力被逐步褫夺。此后漕运事务变得繁杂起来,漕运广泛牵涉到各省行政、军务,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不是一个武臣的能力范围所在,所以皇帝总是派遣临时的侍郎、都御史、少卿等文职官员参与督运。至景泰二年,朝廷认为文官的参与漕运必须常态化,开始任命“素有才望”的王竑为漕运总督,即以副都御史的身份做漕运总督,常驻淮安,与武臣一同治理漕运,“与总兵、参将同理漕事”。 [1](P1925)
三、王竑总督漕运的作为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明代征收的漕粮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南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广(湖南、湖北)诸省直征收之粮叫南粮,一是由山东、河南两省征收之粮叫北粮。”[4](P10)王竑负责的是南粮征收部分,即在江苏徐州淮安等地征收的漕粮。王竑总理漕运之时,兼巡抚之职。明代地方设三司制度,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互虽职责分明,却互不统属,所以在实际行政中就会出现工作互相推诿之弊,而巡抚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弥补三司制度的不足,所以巡抚拥有实权。王竑两次治漕,恪守法纪,敢于与腐败势力作斗争,又爱民如子,广受赞誉。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王竑在治理水患上还是不能做到药到病除,以下便是王竑治漕具体事务,从中可以看出王竑的督漕的贡献与治水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