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劲松2012年所著的《探究从税法要素角度分析物流企业合法节税方法》认为物流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从税法因素来分析,从而制定节税方法。
现代物流企业的规模日益壮大,利润也越来越高,但同时也面临着相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物流企业为了在当前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更应当重视发展税纳税筹划,以适应各项复杂多变的经营活动。但是物流企业的税负占其经营成本一大部分,所以对于物流企业来讲,要想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必须从税负抓起,才能保证其最大利益。
同时纳税筹划也有风险,大部分物流企业还处在个人管理的水平,就容易形成个人主导思维来控制企业发展,由于个人的认知对纳税筹划有偏见,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漏税,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一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此同时,对风险的评估工作不到位,在刀尖上跳舞,很容易转变成偷漏税。我国在这一点除了进行追征之外,还规定了以偷税款的50%作为起点来进行罚款。
因为纳税筹划不仅仅需要具备财务、税收方面的知识还需要能在各种环境下举出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筹划方案,对税法要及时更新记忆,熟练运用,所以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物流企业已经形成了一批从业人员,但其构成而言不是足够匹配这项工作的,而且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税法的不断更新,从业人员更要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才能筹划出对企业最有利的方案。在大多数论文仅停留在纳税筹划在财务战略、投筹资活动等具体应用上的时候,有一篇全面地对其实际方面的运用的文章就显得很可贵,这还有待我们在联系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实践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