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3.2 各车间110kv负荷计算表
工厂序号 工厂名称 设备容量 tan
cos
/kw
/kvar
/kva
/A
1 石油机械制造厂 3500 0.45 0.87 0.75 1575 1370 2087 3172
2 橡胶厂 4000 0.5 0.78 0.79 2000 1560 2536 3854
表2.3 工厂负荷计算表
全厂设备容量/kw tan
cos
计算负荷
/kw
/kvar
/kva
/A
31771 0.5 0.6 0.84 16039 10052 18924 28761
2.4 无功功率补偿及其计算
通过该厂的负荷计算表可知该厂的功率因数 =0.84,不能达到供电部门的要求。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素应达到下列规定: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素为0.90以上。”并规定,凡功率因素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应增添无功补偿装置。
无功功率的人工补偿装置主要有同步补偿机和并联电容器两种。由于并联电容器具有安装简单、运行维护方便、有功损耗小以及组装灵活、扩容方便等优点,因此本设计选用并联电容进行无功补偿。
考虑到该厂都为一级负荷,现将功率因数提高到 =0.93。
补偿量为:
= (tan )=2520 kvar
取 =2600 kvar,选用型号为BWF6.3-200-1的并联补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