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萨班斯法案》颁布之前,国外已经有不少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一些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是为了向外界传递其具有良好的盈利发展能力。这一阶段,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的实证研究较少,主要是自愿性内部控制披露影响因素研究。63677
Eng等(2003)选择158家新加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组成是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随着独立董事的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会降低;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较高;负债比率比较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较高;随着政府持股比率的提高或者管理层持股比率的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会提高。
《萨班斯法案》颁布后,要求上市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披露。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缺陷决定因素和内部控制不善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上。
Franklin(2007)提出导致内部控制缺陷的决定因素主要有:公司业务的复杂程度和组织结构的变动、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监督力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资源投入、会计计量及编报的复杂程度。
国内关于内控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在2000年以后对内控开始重视和研究。
李罄弘(2007)利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取183家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2006年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部分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内容为研究对象,研究在《上交所指引》发布后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公司基本特征以及中介机构特征是否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与独立董事比例、审计意见类型、企业规模、每股收益显著正相关;与地区特性显著负相关;与控股股东性质、事务所声誉、行业特征、净资产收益率、是否ST、上市时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论文网
王斌、梁欢欢(2008)以深交所2001-2004年188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利用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报告,实证验证了上市公司治理特征、经营状况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内在关系。研究表明:独立董事比例、财务收益能力、资产规模与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董事长与总经理身兼一职型公司,其信息披露质量较低;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结构无明显的相关性。
陈艳等(2009)对2008年沪市854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报告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行业门类、当前状态、股权集中度对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具有显著影响;股票种类、上市时间、盈利能力、董事会规模、审计意见对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影响次之;而公司成长性、未来的融资计划以及是否违规等对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影响较弱。
吴翩鸿(2012)通过对2010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进行研究,来探究影响披露详细程度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好的公司、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深交所上市和属于金融行业的公司更倾向于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而被ST的公司和上市年限长的公司越不会披露详细的内部控制信息。
综合以上文献,国外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体系,国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大多数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因此,需要加大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并扩展研究方法。哪些因素会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影响作用是否显著,作用方向如何,本文将在这些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就改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提出建议,为上市公司提供参考,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体系。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文献综述及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70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