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西游记》大约在十751世纪七十年代即我国明代中叶成书,它是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古典神魔小说的光辉成就。它能拥有此等成就不仅仅是因为光怪陆离的神魔故事,还有对于当时的人治现象的折射更是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意义。本文就神族和人族的人治行为对《西游记》中出现的人治现象进行具体的分类研究。主要是探讨《西游记》中折射的人治及其寓意,故事与史实相对照,分析研究《西游记》中表露出的人治思想以及作者对于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治行为的痛恨和对当朝统治者的无限期望。27194
[毕业论文关键词] 法治 人治 权力 人情
引言
在中国封建社会持续了两千多年,而封建社会中所存在的法治,一般意义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历史上,封建社会用法治世,却由于人情和权力的干预,法治更加倾向于人治。有法是一说,执法则又是一说。执法者受到权力和人情的干扰,出现了执法不公的现象,法成为权力者手中的玩具,法由权力者来定,而犯法之人所受罚的程度,则要受罚之人权力和人情的影响。因此,“法”这个应该独立于权力和人情之外的工具,则只能丧失自己超然的地位,失去自己评判公正的功能,为权力和人情让步。文学作品是时代的晴雨表。在《西游记》中,法也是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地位,它是权力者的附庸,《西游记》也客观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社会人治的典型。
纵观封建社会中的人治,这权力最高者,就是法的最大受益者。封建社会中权力最高者无疑是有“帝”,“王”之称的人。《西游记》是“神魔小说”,那这“帝”、“王”当然不仅仅是指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天庭之主玉皇大帝是《西游记》中权力最顶尖的人物,掌管三界。下辖三界中,生死之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地府阎王主管此法,那阎王就是天地制法者中玉帝之下第一人,接下来就是人间帝王,大唐太宗应是人间权力第一人,往后才是各小国的国王。《西游记》中神王和人王对于法的制定和执行具有巨大的干涉作用。倘若封建社会里的法是依靠于统治者的权力才能建立起来的,那么创立出来的法就不是国法,而是人法。《西游记》中关于人治的几个典型形象给我们生动的描绘出了当时权力的随意性。本文就神王和人王对于法的影响加以总结概括,从《西游记》中的人治社会探究以《西游记》为背景的明朝人治现象。
一、与人治有关的故事分类研究
(一)神族中的人治
“万事由权力决定,这不但人类社会如此,神仙社会尤见其然” 。首先可以从三界之首“玉皇大天尊”的治世方法来看。玉皇大帝权力之高,人情之大,三界无人出其左右,已到“言出法随”之境界。“世俗化倾向在《西游记》中的玉皇大帝身上同样明显,诸多凡夫俗子的‘气质’在他的身上向人们展露无遗。《西游记》中的玉皇大帝不仅世俗而且还很残暴,报复心也极强,作为天上人间的统治者,他没有博爱之心,对待自己身边的天神也极为残酷。一直忠心耿耿侍奉玉皇大帝的卷帘大将,仅仅因为在蟠桃会上不小心打碎了玻璃盏,玉皇大帝就勃然大怒,将他下贬到流沙河” 。
关于玉帝的“气质”具体如何,不妨来看故事中的叙述。《西游记》第八十七回“凤仙郡冒天止雨,孙大圣劝善施霖”,唐僧师徒四人下了隐雾山,到了天竺之外郡——凤仙郡,四人在城外听闻有一榜文,是为郡守求雨所发,文中榜文甚为详细:“大天竺国凤仙郡郡侯上官,为榜聘明师,追求大法事:慈因郡土宽弘,军民殷实,连年亢旱,累岁干荒。民田菑而军地薄,河道浅而沟浍空。井中无水,泉底无津。富室聊以全生,穷民难以活命。斗栗百金之价,束薪五两之资。十岁女易米三升,五岁男随人而去。城中惧法,典衣当物以存生;乡下欺公,打劫吃人而顾命。” 三年前十二月二十五日,玉帝出行,探访三界,到了凤仙郡见“上官正不仁,将斋天素供,推到喂狗,口出秽言,造有冒犯之罪”(1051页)。玉帝立了三事于披香殿内,三事倒断,则降雨,反之,不降。然观其事实,郡侯不敢隐瞒,道“因妻不贤,恶言相斗,一时怒发无知。……神思恍惚,无处可以解释”(1051页)。再来看玉帝所谓的三事是何,一座米山,让拳大之鸡来食;一座面山,由一只金毛哈巴狗来舔舐;一把金锁,用油灯来烧断。只有鸡吃完了米,狗舔完了面,金锁被灯火烧断,玉帝才会同意下旨降雨。 论《西游记》中的人治+文献综述: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21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