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edon Clark(1999)研究了澳大利亚电影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运行情况和效果,从经济风险与利益、文化利益以及促进竞争等角度论证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并指出税后优惠政策较之直接补贴更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投入电影产业。而 Rodney Hall 则通过分析,认为澳大利亚现行的艺术扶持体系存在资金运用效率低下、行政运营费用过高的问题,大部分资助经费并没有进入艺术创作领域,并提出应建立覆盖面更为广泛的直接对艺术家进行资助的政府资助体系,并对该体系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设想。45224
Grischa Perino 和 Gunther G.Schulze(2009)则研究了德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指出德国对本土电影业的补贴政策虽然可以抵补很大部分的电影生产成本,但较之美国因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而享有的成本优势,这种补贴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建议政府应给予本国电影业更多的政策扶持,包括税收的优惠减免等。
国内研究
余晓泓(2008)则通过对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进行分析,认为当前解决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难题的首要办法是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和国外资本。
陈清华(2009)则具体提出了我国文化产业多元化主体格局构建的思路,即:一要新建文化单位,实行股权多元化论文网;二要从本地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和财政有关投资中拿出部分资金,集中使用,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并吸纳非公有资本,成为由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的文化产业投资运营主体;三是对现有国有文化单位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等。
龙怒(2011)认为,在政策支持上,税收减免政策一直是刺激企业投资的重要手段。因此,我国政府应出台更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并通过有关的政策引导,培育文化企业的做大做强,以进一步实现规模发展和产业化经营。
迟树功(2011)则认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应从促进文化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建设、完善现代流通体制、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结构以及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四个方面加以培育和规范。
李华成(2012)认为,文化产业投资的高风险构成了社会资本进入的障碍,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依靠政府对文化产业强有力的政策扶持,使文化产业在各个产业中处于比较优势。
李东(2013)认为,对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来说,文化产业投融资制度的创新和突破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使得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限制以及政策风险都较大。因此,应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制度的创新,来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我国的文化产业,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进而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文化产业投融资制度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46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