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构建地方立法质量评价体系 15
(一)合法标准 15
1.形式合法性 15
2、内容合法性 16
(二)科学性标准 16
1、立法是否能够正确表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17
2、立法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17
(三)突出地方特色标准 17
1.地方立法是不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把握本地区的特殊立法事项、特殊经济规律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问题。 17
2.对于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出现的新事务,创制他省没有创制过的新规则,这也是体现特色。 17
3.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否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是真正突出地方特色的表现。 18
(四)效益标准 18
1、立法目的的实现 18
2、立法成本的问题 18
(五)可持续发展标准 19
参考文献 20
谢辞 21正文:
毋庸置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权利本位的思想和平等的观念越来越明显的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引起人们的文权意识也越来越明朗,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就越来越体现出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性。地方性法规作为关于地方性的法律,毫无疑问的与人们的根本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在关系着人们的权益的同时,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关系着社会的发展,关系着社会的命运。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性日益明显的趋势下,建立一套必要的地方性法规评价体系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要。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的地方立法迅速发展,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数以千计,他们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最活跃的部分,正是由于地方性立法的发展带动了我国立法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如果在实际的立法的过程中没有实际存在关于法律质量的评价标准,对地方立法的质量就很难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在无法做出评估的情形下,不但不利于法律制定目的的实现,而且容易造成相反的规范引导使法律沦落为腐败的工具,危害法律的权威,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立法的质量决定着国家实施法治建设的质量。希腊著名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将法治概括为两层含义:(一)已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从(二)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因此要实现法治的前提就是要拥有制定良好的法律。立法的质量决定了法律是否具有可行性,立法的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地方立法质量的含义以及其存在的意义
(一)含义
地方立法质量是指享有立法权限的立法机关,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作品的好坏程度。正如通过加工处理过的物即产品有一定的质量要求和一定的评价标准一样,法律作品也有一定的质量要求。与其他产品的质量问题不同的是,某一产品只是在一定的区域和某一特定的人群中发挥它的作用来实现其价值,其范围相对而言是有限的而法律作品则是在比较广范的区域内影响诸多社会成员的利益。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立法的质量比其他产品的质量与国家、社会、公民有更重要的也更加密切的联系,重要性更不言而喻。 浅谈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