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方立法要为现代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制保障和约束,以此文护法律的权威,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地方性立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范围,有自己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那么其权利控制的作用也应该得到体现,不能使其沦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地方性立法质量的意义在此又得以体现。因此,地方性立法的质量应受到高度的重视。
二、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标准的意义
(一)构建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标准
文章前面论述了关于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性所在,以此发展按照演绎推理的逻辑便可得出这样的结论:构建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同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确立了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之后,既能够为立法实践提供理论借鉴,也能够为具体的立法活动提供立法的各种标准,而且还可以为此前或者此后产生的相关立法的质量评价提供一个评判的标尺,最终保证地方性法律该有的质量,文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总体而言,地方立法质量及其评价标准的确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是国家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但是要真正的实现法治社会其根本的前提就是存在足够数量和标准质量的法律规范,“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就在于执政者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制度治理国家,强调法律制度在治理国家方面的重要性,表明政府的所有活动受到已经制定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使国家、集体、个人能够预见到处理特定情况应如何适应法律。与此而言,就体现了立法质量标准的重要性: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要保证立法的质量,使立法符合地方的客观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等等要求。地方立法质量标准是实现依法治国理念的保证,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需要立法质量的提高为重要依据和基础。
2.是判断地方立法,甚至是判断整个国家立法水平的重要标尺。立法的质量高低不仅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合法权益,与国家或者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立法水平的重要标准。当今的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执政者严格按照法律的原则和具体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事务的顺利统筹和发展。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是立法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两方面对立法做出评价,如立法体制是否完善,立法技术是否健全,立法人员的素质高低,法律规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立法规范是否有效,立法规范能够真正实现社会秩序调控等方面对立法规范做出由外及内的科学全面的评价,由此不仅可以表现出立法质量的高低,就整体而言更能表现出该国法律制度的发展水平。
3.立法质量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能够为立法者提供立法理论和实践指导。立法质量评价标准的确立,能够为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提供一定的标准,帮助立法机关确立什么样的法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法,什么样的法是高质量的法,同时在立法过程中立法人员通过对立法质量评价标准的理解,可以提升其自身的法律素养,认真和自觉遵守评估标准,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质量优良,品位高,从形式和内容上明确、可行、符合实际及法律要求的法律。在实践方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时,不能消极、被动和形式性的运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合理合法的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所适用的立法规范进行评判,将法律规范中所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如:本行政区域的地方立法形同具文不能发挥法律规范所应当具有的作用、与上位法冲突、缺乏可操作性和稳定等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地反馈到制定机关,以便立法机关适时的进行法律文件的修改和废止,不断实现国家立法的健全和完善。 浅谈地方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4):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