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假释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完善。但是,假释制度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在假释的适用方面标准过于严格、假释的考核标准过于笼统、法院与检察院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等不足,这些因素制约着我国假释制度目的的实现。39327
毕业论文关键词:假释;假释适用;假释标准;假释监督
Analysis Of The Parole System In Our Country
Abstract: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process of legalization of china`s development,the parole which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riminal law system of our country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and perfection. However,there are some problems exsited in the parole system.For instance,the probation standard is too strict in the appticatinon, the assessment is too indistinct,and the function of the court and the procuratorate can not be developed adequately.These factors restric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urpose of the parole system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 Parole ;Application of parole; Parole Standard;Parole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1
Abstract 1
一、假释制度概述 2
(一)假释制度的概念 2
(二)假释制度的基本原则 2
二、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3
(一)我国假释制度的相关数据分析 3
(二)我国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 4
三、对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建议 6
(一)适当放宽假释适用标准,放宽假释范围 6
(二)建立全面的假释考核标准 6
(三)法院由程序审查转变为实质审查 7
(四)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7
参考文献 9
我国假释制度分析
前言
我国刑法之中所规定的假释制度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完善与发展的,其已经成为我国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假释制度有着其独特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比如可以帮助犯罪分子接受教育改造早日重返社会;文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等。
一、假释制度概述
(一)假释制度的概念
我国刑法中对于假释制度的规定为,对于被判处的无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几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的以及累犯,在刑罚执行之后,在一定条件下,如认真遵守监规,并积极接受改造,如果提前予以释放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能够在原判决执行完毕前予以释放的制度1。 对于假释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1.假释是指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当罪犯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有一定条件的将罪犯提前予以释放的司法活动。
2.假释也可以认为是受刑人经历长期的监禁,而在完全释放前的一种过渡时期的附条件释放,从而当做完全释放前的一种重返社会的准备程序。
总结上述关于假释观点,能够反映出假释的概念。假释反映的原则明确指出,假释是一种教育和惩罚两种方法的结合的制度。有期徒刑必须执行原判的1/2以上,无期徒刑最低13年以上,这体现了假释的惩罚原则;在积极接受思想教育,认真悔
罪,提前释放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前提下可以假释体现了假释的教育原则。
(二)假释制度的基本原则
1.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中国司法实践中刑罚执行必须符合和遵循的准则。 我国假释制度分析: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39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