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假释的适用率远低于减刑的适用率
我国刑罚执行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一个是指减刑,我国刑法规定的减刑
指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自由刑罪犯如认真接受改造,真诚悔罪的予以减少刑期的一种制度;另一个指的是假释。但是如果从惩罚与教育原则的出发点考虑,减刑的
社会效果低于假释制度。但是从我国现在的假释与减刑比率来看,假释是低于减刑的。
图三:2010年到2014年我国监狱减刑、假释率比较4
年份(年) 假释个数(人) 假释百分比(%) 减刑百分比(%) 减刑个数(人)
2010 30.336 2.28 22.33 280.550
2011 38.696 2.71 21.12 294.360
2012 45.130 3.03 22.88 320.768
2013 31.258 2.10 24.56 335.369
2014 32.587 2.19 25.36 280.763 在上面的一个表格中可以分析出,我国减刑的比率远高于我国的假释比率。近几年的减刑率基本保持在百分之二十左右,但是与之对应的假释率基本保持在百分之二左右,差距在十倍左右。 我国假释制度分析(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39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