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利于构建新型的行政文化
长期以来,“官本位”思想在许多的行政官员和组织中根深蒂固,在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想要保全自身的地位和权力,不寻求突破与改变,思维固化不能与时俱进。长此以往,行政体系也无法践行新时代的发展目标。行政问责要求行政官员有多大权就得做多大事,做多大的事就得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做实事或不按规定胡乱作为的也将受到行政问责。实行行政问责不仅能够打破陈旧固化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还能够构建有效的官员选拔与淘汰机制,从而创造一种新的行政文化理念。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路径研究(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44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