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执法部门缺少执法力。我国的现行法律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只对制假售假行为处以轻罚。
(5)由于已颁布的法律法规涉及范围窄,与其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无法执行。尽管近年来我国增加了一些技术性法规,如无公害农产品的颁布等,但其立法层次不高,作用有限。
二、《食品安全法》的发展与完善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大事件,关系到社会民生。《食品安全法》与之前的《食品卫生法》相比具有重大发展。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与完善(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57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