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西方政治理论的传播与接受
鸦片战争后,面对清王朝的危机,林则徐,魏源等人开始睁眼看世界,编译《四洲志》,《海国图志》等书籍介绍西方的地理风情,政治文化。后冯桂芳明确提出仿照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他指出,“治天下者,宜合治亦宜分治。”[ ]随后郑观应,王韬等早期思想家都提出过类似的主张,在对西方政治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地方制度进行检讨。文献综述
进入二十世纪,地方自治被立宪派作为变法图强的基本途径。1900年起各种宣传地方自治的文章开始盛行,1901年张謇撰写《变法平议》一书,明确表示中国应该向已经脱亚入欧的日本学习,学习他们创制议会,推行地方自治制度。1902年梁启超等人在《新民丛报》等书籍上也开始不断发表地方自治的文章。在立宪派和开明绅士的支持下,一些专门论述地方自治的著作在国内相继翻译出版,并引起社会反响。同时,资产阶级派也将地方自治作为推翻清政府的基本策略之一。1900年孙中山与香港总督会面的时候就明确提出各省设自治政府和省议会,由省议会推举本省人为本省的官员。
2.3早期的实践与尝试
甲午战后,中国国内矛盾日益尖锐。戊戌变法前后,在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维新人士的推动下,地方自治思想由理论到实践,即完成了地方自治政体由思想到zhuyi以及由zhuyi到实践的转变过程,他们不仅将地方自治纳入立宪变革的体系之中,而且视之为立宪变革的先决条件。至此地方自治逐渐变成方案,在维新派的推动下,1897年,第一个地方自治组织南学会在湖南建立。南学会建立之后极大的促进了地方自治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激发了湖南地方乡绅的参政热情。
为挽救时局危亡,清政府在预备立宪的1906年对于改革地方自理模式,仿形西方地方自治已成共识。地方自治改革预案作为立宪的基础被列入立宪改革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中。清政府意欲将地方乡绅纳入管理体系之中从而加强对人民的监管,借此制约已经壮大的督抚势力。然后却遭到地方势力的抵制,保路运动的发生加快清王朝灭亡的速度。
1911年武昌首义以后,各省纷纷响应独立。各省独立之后,纷纷制定各省约法。如江苏制定的《江苏军政府临时约法》,上海制定的《沪军都督府条例》。这些条例和约法事实上都具有省宪的性质,并最终为省宪运动的发展奠定了根基,正是这样文件的出台事实上将满清的中央专制制度击得粉碎。
2.4省宪运动的前奏
袁世凯上台之后,推行中央集权,不断修改宪法,夸大自身权利,暗杀政敌。激起国内普遍不满,二次,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再次被广泛讨论。期间,国民的在《民国》,《正谊杂志》,进步在《中华》开始发表探讨联邦制的文章。随后,章士钊在甲寅杂志发表《联邦论的评论之评论》,接着又发表《学理之联邦论》一文。该文一经发表,在思想界引起强烈反响,潘力山写文章对其反驳,从而激起社会大讨论。
袁世凯去世以后,表面的统一不复存在,北洋军阀互相争斗,都无统一中国之实力南北东西战乱不堪,局势无法控制。熊希龄对此现象与1917年通电全国,呼吁联邦制。其后梁启超等人发文响应,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后来熊希龄,梁启超等人的主张,引起各方面关注和反响,并很快转化为政治实践。并由此揭开联省自治的开端。联省自治包括两次含义:一是各省制定省宪,二是制定省宪的各省联合成联邦制国家。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论近代中国省宪运动以湖南江苏省宪为研究对象(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72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