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公交服务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模式:所有权为公有,由行业主管单位“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管理,地方政府收购公交设施的所有权并负责新的投资建设:经营权则由运营公司负责。公交企业与“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法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包括私营、公私合营和国营等三种不同的经营形式。
美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机构是各市公共交通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划、建设及停车场管理等。美国公共交通的投资体制由各级政府分担,不管公交企业亏损如何,都依据既定的议案给予优厚的政策补贴。
日本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中,地方城市分设建设局、城市规划局和交通局。交通局主要负责市内的交通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设局主要负责道路和河流的修缮及管理,并且管理城市再开发,以及其他与基础设施相关的业务;城市规划局主要负责有关交通规划等政策的制定。其资金来源分别由国家拨款、地方政府拨款和银团贷款三部分组成。日本政府实行低票价政策。
香港城市公共交通主要采取专利经营的模式。香港政府主管交通事务的部门是运输署。凡与交通有关的全部归运输署统一协调和管理。这种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避免了政出多门、互相扯皮的弊端,而且在规划与管理上全面衡量、通盘考虑。政府不投资,由企业按市场经济原则经营。在票价方面不实行福利政策,而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商品价格,但当局对此进行严格控制。
2.4 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的对比
2.4.1 管理模式
在国内,一方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系。相比较而言,单一的管理机构、健全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政令及时的传达和准确的执行,有利于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效率。
2.4.2 管理职能
日本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明确的职能划分,并且二者之间实施了有效的协调配合。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涉及到的几个机构之间责权利关系还不是十分明确,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分工不明、政令冲突等。
2.4.3 运营模式
在运营模式方面,国外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普遍采用由私营部门经营、政府所属公交公司的商业化经营、公有和私有客运公司相结合等不同的运营模式。而国内,尤其是内地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运营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表2-1 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模式对比
国家或地区 投资主体 投资形式 票价形式 补贴形式
发达国家 政府 高投资 低票价 高补贴
香港 企业或社会 股份制 供求决定 无
国内 政府 低投资 低票价 低补贴
注:表内来源于《国内外城市公共交通对比》
2.4.4 经营内容和形式
国外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发展多业经营,如租赁服务、广告服务等,与国内一些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单一从事公交服务形成鲜明对比;在票价和补贴机制方面,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行公交完全市场化运作,在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了盈利,而国内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大多过分强调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特征,政府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贴,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满足城市公共交通需求和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之间的矛盾。 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综合评价+文献综述(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5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