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误测、虚假允诺的会计信息
误测或虚假允诺是在没有合理根据的情况下,就未来事实所作的虚假陈述。由于相对当前陈述时来说,任何未来的事实都是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发生的结果可能比较接近预测的结果,也可能远离预测结果。这就需要有一个标准,根据这个标准,人们可以判别何种预测失实属于虚假陈述,何种预测失实是应当被允许的[5]。由于对企业未来前景的预测是建立在某些资料及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些资料及假设因素的变化会引起财务报表及预测结果的变动。只要预测的有关假设所依据的资料合理,预测的方法合理,就可认为是真实的。反之,预测所依据的假设没有合理的支持证据,预测的方法不合理,没有获取预测基本假设所依据的重要资料,这些都会导致预测严重失真,从而误导投资者。
(3) 迟滞、延时的会计信息
迟滞或延迟是指披露的会计信息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失去时效,即该会计信息对投资决策已无任何参考价值。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对证券产品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会计信息,如对公司资产负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和资产重组行为[6]。倘若这些会计信息延误披露,不仅使该会计信息失去投资参考价值,而且有可能为内幕交易和庄家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个别机构投资者和庄家甚而利用所获信息向社会投资公众推荐自己被套住的股票,使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这必然有损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因此,迟滞、延时的会计信息也属于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范畴。
3、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可比性不够
不及时的会计信息给企业、投资人、决策者以及监管机构等众多方面都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不能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并有损会计信息的基础性地位。
(1) 不能及时准确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增加了决策风险
会计信息缺乏及时性意着利益相关各方需要信息做出分析预测时无法及时获得,这种情况下势必造成进行决策的基础不牢固。而有的时候为了弥补会计信息及时性的不足,财务人员或者分析人士不得不编制一些预测性报告提供给部分信息使用者参考。随着近年来交易事项日趋复杂,如何保证这些预测性报告的准确性,成为一道难题,此种情况下根据预测性报告做出的各种分析和预测就是不完全准确的,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7]。如果在投资人、监管机构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最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时候,不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使他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使用一些可靠性不强的预测性报告甚至没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当企业正式披露会计信息的时候己经时过境迁,而依据这些姗姗来迟的信息做出的分析、又有什么意义呢?
(2) 有损会计信息的基础性地位
会计信息是众多衍生信息产生的源泉和基础,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及时必然造成相关衍生信息的滞后和缺乏,那么市场就有可能处于“小道消息”横行的危险状态,其后果也就不言而喻了。在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支持确定了财务管理所能达到的范围,其及时性越差,财务管理就越被动,相反愈及时的会计信息越能在企业经营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如果会计信息的提供不具备及时性,常常在信息使用者需要时不能及时获取,长此以往会计信息在与其他信息源的竞争中将逐渐处于劣势。
会计信息披露不具有可比性,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同一项业务通常有几种会计方法可供公司选用,每个公司自然选其中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法来处理,其结果仅造成各个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致使同类报表数据在各个公司之间缺乏可比性,而且为上市公司中的操纵利润行为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如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选用进行计价,这样的计价结果,造成各个公司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公司治理中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5):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3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