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其发展
5.2.1 建立健全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
在我国房地产融资租贷是一种新型的房地产投资与融资工具,这是一种要求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融资工具,这就要确立完备的法律法规,用以确保整个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从而促进房地产融资租贷业健康、理性地发展。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这个要求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贷法》。其次,还可以确立一些房地产融资租贷的专项立法或相关规定,如对收入结构、收益结构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融资租贷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
5.2.2 放宽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审批政策
放宽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审批政策,加快新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是提升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实力的现实选择。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少,机构类型单一,多为财务投资型,缺乏以房地产开发商为背景的租赁公司,专业化程度普遍低。这种现状,导致业务以建立在信用合同为基础的简单融资租赁为主,无能力开展以承担租赁物余值风险和收益为特点的经营租赁业务,很难发挥租赁业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功能。缺乏投资机构控股的租赁公司,又使得租赁公司很难发挥租赁公司在拉动社会资金对大型项目所需设备进行投资的可能,也难以开展杠杆经营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已经三年多了,许多新申请设立的公司还是得不到及时审批,影响了金融租赁公司机构类型的完善和行业实力的增强。
国家应鼓励房地产领域的各种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组建专业或兼营融资租赁的金融机构或合资租赁公司,构建和完善租赁经营体系。
5.3加快行业内改革
融资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发展缓慢与行业发展状况有着直接关系,融资租赁起步较晚,资金来源不充足,租赁业务单一,信用问题严重。因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善房地产融资租贷:
(1)增加资金来源。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比较窄,绝大部分来自银行信贷,来源本身自有资金的占有比例很少。而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属于中长期性质的融资。因此融资租赁公司缺乏必要的长期的资金来源,严重制约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2)丰富租赁业务。在房地产融资租赁中,应用最多的属于售后回租这种形式,简单融资租赁、转租赁、厂商租赁、销售商融资租赁很少运用。融资租赁在国外以其多样化的租赁形式吸引客户需求,现如今国内单一的融资租赁形式大大降低了融资租赁的吸引力。
(3)优化信用问题。在融资租赁业务期间,出租人的最主要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由于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所引起的风险。目前,欠租现象非常普遍,这也是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由于信用评价系统不完善加大信息不对称,导致出租人无法获得承租人真实准确的信用资料,这也是欠租现象频发的原因。
5.4降低房地产融资租贷风险
房地产融资租赁经营其投资风险与其收益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 即风险越大,收益越大;风险越小,收益越小。 在识别和分析投资风险后,我们必须对面临的风险寻找规避的方法。而风险处置大体上可分为两种途径,一是在损失发生前采取预控手段防范于未然; 二是在损失发生后采取一定措施及时进行补偿。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方法:
(1) 加强对承租人承租资格和偿租能力的审查防范信用风险。具体措施有: 审查承租人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建立对承租人财务状况的有效监控体系等。 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探讨+发展我国房地产融资租贷的建议(18):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