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types of safety belt for which they are intended.
欧共体委员会,考虑到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特别是条款100,同时考虑到委员会的意见(1),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2);鉴于,而技术要求与该电动机的车辆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有关车辆的安全带固定装置,特别是安全带固定点息息相关;鉴于这些要求在各国成员国之间有所不同,因而有必要使所有成员国都采用相同的要求要么除了或代替现有的规则、秩序,特别是,允许欧共体型号许可程序`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以便EEC型式批准程序被引入至没有型式的车辆。该型式批准必须服从于19701 年2 月1 的委员会导则70/156/EEC关于动力车辆和拖车(3)的型式批准的成员国的法律相近规定。
而共同要求的内部配件车厢的乘客,控制布局,座椅靠背顶部和尾部的座位是按指令74/60 /欧共体(4);鉴于对与在产生碰撞情况下转向机构动作相关的内部配置方面的共同要求被规定在导则74/297/EEC (5)中;而共同要求有关固定点强度、座椅固定装置进行了规定在导则74/408/ EEC (6)中;而其他内部配件,特别是安全带,头枕和控制装置要求将被最终采纳;而近似的机动车辆有关的国家法律,需要认识到会员国执行按照共同要求进行的所有检查论文网;为了有效运作这样一个体制,就提倡所有的成员国从生效同一天开始执行这些要求,特此采用本导则:
第 1 条
▼M4
本指令适用于汽车安全带固定点供成人乘员向前或后面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