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
有的通信运营商通过拟定格式条款,任意单方面修改原先的合同,剥夺通信用户原本可以享受到的权利。这似乎成为了一种交易习惯,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而这种习惯导致消费者即使被剥夺权利还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好比针对流量套餐流量月底清零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指出,这种情况实属典型的“霸王条款”,流量是用户自己花钱买的,强制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使用完,这是限制了电信客户的使用权利,与法律一直提倡的契约自由论相悖 。再者上网流量清零并未在合同中有明确提及到,这违反了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是进行民事活动的灵魂,在电信服务业要做到程序公平与实质公平并头发展,只有这样才可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4 没及时缴纳通信费导致停机的,停机后继续收取月功能费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通过对本校大部分分学生的调查报告发现大多数的学生都提出电话停机后即使没使用电话卡月功能费、滞纳金照常收取是不合理的,而这些问题事先他们并不知晓,电信公司人员也并为对此有过说明,服务协议上更没有体现出来。关于这类现象在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诉洪分明电话费纠纷案 中也出现过,手机停机未使用2年造成了将近3000元的费用,被通知如不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将被列入“黑名单”。在这个案件中通信公司并未及时通知洪先生及时销号,没尽到及时通知义务,再者,在没提供服务并且用户未在其中获得利益的同时还收取月功能费,这是极其不合理的。该案最后法院以该通信公司只强调自己权利,忽视用户的利益,损害用户财产权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判定该行为违法为最后的判决了结此案。此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合理解决这类纠纷有利于电信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