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体型和立面,即房屋的外部形象,必须受内部使用功能和技术经
济条件所约束,并受基地群体规划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并不等于房屋内部空间组合的直接表现,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必须符合建筑造型和立面构图方面的规律性,把适用、经济、美观三者有机地结合起。
(1)建筑体型和立面设计的要求
对房屋外部形象的设计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反映建筑功能要求和建筑类型的特征
② 结合材料性能、结构构造和施工技术的特点
③ 掌握建筑标准和相应的经济指标
④ 适应基地环境和建筑规划的群体布置
⑤ 符合建筑造型和立面构图的一些规律
(2)建筑体型的组合
建筑物内部空间的组合方式,是确定外部体型的主要依据。建筑体型反映建筑物总的体量大小,组合方式和比例尺度等,它对房屋外型 的总体效应具有重要影响。
建筑体型的组合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 完整均衡、比例恰当
建筑体型的组合,首先要求完整均衡,这对较为简单的几何形体和对称的体型,通常比较容易达到。对于较为复杂的不对称体型,为了达到完整均衡的要求,需要注意各组成部分体量的大小比例关系,使各部分的组合协调一致,有机联系,在不对称中取得均衡。
②主次分明,交接明确
建筑体型的组合,还需要处理好各组成部分的连接关系,尽可能做到主次分 明,交接明确。建筑物有几个形体组合时,应突出主要形体,通常可以由各部分体量之间的大小、高低、宽窄,形状的对比,平面位置的前后,以及突出入口等手法来强调主体部分。交接明确,不仅是建筑造型的要求,同样也是房屋结构构造上的要求。
③体型简洁、环境协调
简洁的建筑体型易于取得完整统一的造型效果,同时在结构布置和构造施工方面也比较经济合理。当然,造型本身是离不开功能要求的,它一般是内部空间的直接反映。但是,简洁、完美的造型要求以及不同建筑的外部性格特征又会反过来影响到平面布局及平面形状。
建筑物的体型还需要与周围建筑,道路相呼应配合,考虑和地形、绿化等基地环境的协调一致,使建筑物在基地环境中显得完整统一、本置得当。
(3)建筑立面设计
建筑立面是表示房屋四周的外部形象。立面设计和建筑体型组合一样,也是在满足房屋使用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的前提下,适用建筑造型和立面构图的一些规律,紧密结合平面、剖面的内部空间组合进行的。
建筑立面可以看成是由许多构造部件所组成:它们有墙壁体、梁柱、墙墩等构成房屋的结构构件,有门窗、阳台、外廊等和内部使用空间直接连通的部件,以及台基、勒脚、檐口等主要起到保护外墙作用的组成部分。恰当地确立这些组成部分和构部件的比例和尺度,运用节奏韵律、虚实对比等规律,设计出体型完整,形式与内容统一的建筑立面。
完整的立面设计,并不只是美观问题,它和平面、剖面的设计一样,同样也有使用要求,结构构造等功能的技术方面的问题。
①尺度和比例
尺度正确和比例协调,是使立面完整统一的重要方面。
②节奏感和虚实对比
节奏韵律和虚实对比,是使建筑立面富有表现力的重要设计手法。
③材料质感和色调配置
一幢建筑物的体型和立面,最终是以它们的形状、材料质感和色彩多方面的综合,给人们留下一个完整深刻的外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