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土钉支护
根据平江基坑工程土质水文、周边环境等条件,该工程采用土钉墙支护。土钉墙支护是一种新型的基坑支护型式,将土钉设置在土体中对土体原位加固的作用。它是由被加固的原位土体以及被设置在土体中的土钉群和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所组成的复合的、类似重力式挡墙结构的一种支护体系,以抵抗墙后土压力和水压力等作用力,从而保证基坑边坡稳定。而所谓的“土钉”就是置于现场原位土体中且是以较为密集的间距排列的细长金属杆件,利用土钉孔压注浆体使金属杆件外裹上一层水泥砂浆或水泥浆体。而土钉通长与周围土体接触,并依靠接触界面上的土壤的粘结力和摩擦力使其与周围土体形成一个结合体
土钉支护相对于其他支护型式因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可用于多钟土质,适应性强。在施工工艺方面,土钉施工机具简单、操作简便、施工灵活、噪声低、污染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可与土方开挖同步进行,施工速度快,造价低,加固效果显著。
第二章 设计方案综合说明
2.1 概述
2.1.1工程概况
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拟在苏州市平江新城江乾路(原苏虞路)西侧,平河路(原天筑路)南侧,平川路(原新家路)北侧新建平江区行政中心。拟建平江区行政中心总用地面积为39175m2,总建筑面积为83464.2 m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8040 m2。
拟建工程建(构)筑物包括平江行政中心(主楼为18层,门楼为2层,主楼与门楼之间不设沉降缝),行政服务中心(8层)及市民文化活动中心(8层,局部2层),以及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大楼各1幢(主楼均为10层,群房为3层),设大范围一层地下室。拟建8~18层建筑物均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平江行政中心拟采用桩基础,柱网尺寸一般为8.0m×8.2m,最大为8.2m×9.2m,荷载预估为18kN/m2·层。地下室为地下一层,结构底板埋深为室外整平地坪标高(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3.40m)以下5.40m左右。
2.1.2 基坑周边环境条件
拟建场地现为荒地,东侧紧临江乾路,距离有6m左右,拟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基坑场地南侧为空地,拟建平江行政中心,南侧有一东西向小路(轨道交通2#线天筑路站施工用),场地西侧为废弃厂房,拟建行政服务中心及人民检察院,再往西为拟建的堂门路 ,北侧跟河道驳岸(在建)距离在70m左右,北侧邻拟建平河路。
2.1.3 工程地质条件
拟建工程场地位于苏州市平江新城江乾路(原苏虞路)西侧,平河路(原天筑路)南侧,平川路(原新家路)北侧,隶属长江三角洲太湖流域冲湖积平原区,地貌形态单一。
场地现为荒地,地表普遍分布有厚层建筑垃圾,场地东侧临近江乾路(拟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有大面积积水,水面标高1.45m(2008年8月7实测),水深0.30~1.40m不等,水底无淤泥,均为建筑垃圾,场地西南角有砂堆(高1.5~4.5m,主要位于拟建行政服务中心部位),地势较开阔。
在基坑支护影响范围内,自上而下的土层按土的工程性能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的差异性,可分为12个工程地质层,并细分为15个工程地质亚层,自上而下分别描述如下:
①杂填土:杂色,松散,主要为碎石、碎砖及瓦砾等建筑垃圾,中间以少量粘性土充填,土质不均匀。该层场地内均有分布,层厚0.20~3.30m,层底标高-0.88~1.45m。物质组成不均匀,工程特性不良。
②1粘土:灰褐色,可塑,含灰黄色铁锰质斑点,刀切面较光滑,无摇振反应,干强度高,韧性中等。该层场地内东侧有分布(其分布范围详见“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中③粘土层缺失区),层厚0.70~1.60m,层底标高-1.10~0.19m。系中等压缩性、中等强度土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