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大学生志愿者是志愿者群体中一支重要以及特殊的参与力量。大学生志愿者不会依赖行政措施的力度,而是取决于共同的情感、精神追求以及相应的公众认同性去参与志愿活动。我们在各大赛事、贫困地区、灾区等服务领域都能看到大学生志愿者默默服务的身影。志愿服务既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也体现出了大学生的生活品质和生活方式。大学生志愿者的社会价值具有促进、改善和提高全部社会成员享有共同参与机制的公平意义。
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已经引起很多的专家、学者以及很多大学生、研究生的关注,他们从各个角度研究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试图建构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他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各有侧重点,有些侧重志愿者群体、有些侧重服务类型、有些侧重动机,但都有所偏颇。而对于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动机的研究还是极为少见和远远不够的。大学生志愿者是一个特殊的志愿群体,他们还没有真正意义走上社会,志愿行为的动机与其他社会人是有明显差异的。那么本文以杭州师范大学作为大学代表,着重研究该校的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动机,这不仅有利于大学志愿者组织更好地开展各类活动,更有利于发挥大学生志愿者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发挥积极作用。
(二)核心概念的说明
1.动机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需要找出一个人做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而这个原因就是这篇文章所说的动机。动机属于心理学领域的概念。由于动机概念本身十分复杂,心理学家们对此也进行了长久的研究,希望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最终结果都不让人满意。不同的学派研究方向不同,也就对此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学说和给出了不同的概念,(1)内在观点,这种观点是从行为的内在动因出发,如做出了以下的定义,“推动人们去行动的内在力量。”“激励人们去完成某个行为的人的主观原因。”“动机是个体内在的过程,而行为正是这种内在过程形成的结果。”(2)外在观点,这种观点一般强调行为的外在诱因、目标、刺激等作用,如,“为实现一个特定的目的而行动的原因。”(3)中介过程观点,如“能引起、维持一个人的活动,并将该活动导向某一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念头、愿望和理想等。”“一种由需要所推动,达到一定目标的行为动力,它起着激起、调节、维持和停止行动的作用”。从这三种理论中,我们可以分析出一个完整的行为动机应该有三方面的因素:1.动机的外在诱因;2.动机的内在起因;3.中介调节作用。综上所述,行为动机可以这么定义:在自我调节的作用下,个体使自身的内在要求(如本能、需要、驱力等)与行为的外在诱因(目标、奖惩等)相协调,从而形成激发、维持行为的动力因素。
2.大学生志愿者
志愿者一词是从拉丁文“voluntas”而来,意思是“意愿”。联合国对志愿者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 大学生志愿者就是指具有较高道德素养,以个人或加入组织的自愿形式自愿将时间、精力、技能、经验投入社会公益事业,以利他为主要动机的大学生个体或群体。
二、研究方法与调查对象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
在研究方法上,本论文采取结构式问卷调查、无结构式访谈法以及体验式观察三种方法。志愿行为动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已经有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有非常多的素材值得参考,梳理现有研究成果,为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研究杭州师范大学的大学生志愿者行为动机,必须采取实证研究,实证研究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问卷调查法,因为问卷调查节省时间、经费和人力的同时,可以进行大规模调查,调查结果也易量化以及方便统计处理和分析。本文以杭州师范大学全体学生为调查对象,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行为动机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依据问卷调查所获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得出研究结果;因为我自己在大学期间参与了多次志愿者活动,个人有非常多的感受,同时对于大学生志愿者这个群体也非常了解,通过观察和采访共同参与志愿行为的大学生,获取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