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公共决策理论和公民参与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对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这一课题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决策中公民参与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概述决策中公民参与的意义,以杭州市开放式决策为例分析公民参与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并提出完善策略,实现公民有效参与公共决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民主。
(四)研究内容
第一,简述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总结国内外关于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研究现状,阐述研究的方法及思路,指出文章的主要的内容。
第二,分析杭州市开放式决策的形成历程及其特点:公开、透明、参与、互动,根据特点分析其主要举措。
第三,分析杭州市开放式决策面临的困境并分析其原因。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参与主体不平衡,包括政府作用过于突出和公民参与度有待提高;二是公民参与机制有待完善。
第四,以杭州市开放式决策为例提出公民参与决策的改进策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培育多元主体参与决策,包括培育公民社会和参与型政治文化;二是完善开放式决策机制,保障公民参与决策。第二方面又分为四个小点来说明: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完善代表遴选制度,三是完善会议管理机制,四是完善会后回应机制。
二、杭州市开放式决策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杭州市开放式决策的形成
“开放式决策”从提出到制度化,是一个逐步推进、逐渐完善的过程。早在1999年杭州市政府就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1999年5月,杭州市政府在以往决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这成为杭州市探索开放式决策的开始。接下来几年里,杭州市陆续实行了一系列开放式决策的探索,包括国内首个市长公开电话“12345”、邀请专家论证参与市领导重点调研课题、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普通市民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民进行视频直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和积累,杭州市政府于2009年1月23日正式形成并下发了《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以制度化形式来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扩大公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 ,自此,“开放式决策”走向了程序化、制度化。同年8月,结合相关实践,杭州市政府对原有的《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正式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实施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这一规定使杭州市开放式决策更加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是杭州市开放式决策走向成熟的一大里程碑。
(二)杭州市开放式决策的特点
“开放式决策”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开放和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来改变政府决策过程,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新渠道。 其主要做法和特征有“公开、透明、参与、互动”,体现了决策基础的广泛性、民意表达的直接性、决策技术的时代性、决策方式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