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社会方面
一方面,民国中期,由于军阀割据混战,农村土匪猖獗,加上严重的自然灾害,整个乡村社会陷入极度的凋零、衰落之中,农民在生活极其悲苦的状态下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另一方面,国民大革命失败以后,土地问题又成为左右革命全局、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性问题。故当时诸多的政治力量均将关注之焦点从城市转向农村,纷纷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对乡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作了全方位的思考和设计,并付诸实践,从而出现了“中华报派”、“村治派”、“平民教育派”、“乡村建设派”、“晓庄师范派”等无数乡村建设派别,可谓极盛一时。
1.2 传统乡村社会“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组织结构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熟人社会。他认为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梁先生则是在其基础上对其观念进行了补充,他认为与西洋“个人本位、阶级对立” 的社会组织构造不同,中国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特殊结构。
首先,所谓“伦理本位”“就是‘人一生下来就有与他相关系的人(父母兄弟等),人生将始终在与人相关系中而生活(不能离社会)’,‘人类在情感中皆以对方为主(在欲望中则自己为主),故伦理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着。这种社会,可称伦理本位的社会。[1]192’”与西方社会集团生活引发纪律、法律相应,中国的家庭伦理关系并不止于家庭,它推及于社会,成为整个社会的规范。“伦理本位”造成了“密于家庭,疏于社会,几无所谓国家;贫富贵贱转易流通,几无所谓阶级;彼此相与之间,源<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松软温和,几无所谓压迫;如是散漫无纪,流转停滞,软弱无力的人群社会,其阶级对立的形势根本不可见[3]140”的局面。此使中国社会成为一种超稳定社会,所以历朝历代只有“只有周期的一治一乱,而无革命。”在梁漱溟看来,中国自秦以来,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是人伦、情谊和义务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为他人而活着”[1]168,没有自我,只有家族、义务。讲求“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1]168,夫妇、朋友乃至一切相关之人,随其亲疏、厚薄、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的温情充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经济方面,中国社会以“伦理关系之亲疏、厚薄为准”,讲究共同致富,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政治方面,“不但整个的政治组织放在一个伦理关系中,抑且其政治目的也全在维持大家伦理的相安[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