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泰州市各市县的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等情况各不相同,各市县耕地面积的变化也并不相同,通过对耕地面积的相对变化率R的计算,可以看出各市县耕地变化的速度,而相对变化率的公式[2]则为R=[(ka-kb)/ka]/[(ca-cb)/ca],其中ka、kb分别表示泰州各市县2002年和2012年的耕地面积,ca和cb分别表示泰州市2002年和2012年的耕地面积,如果R>1,则该市县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大于泰州市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如果R<1,则该市县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小于泰州市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如果R=1,则该市县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等于泰州市的耕地面积变化速度,如果R<0,则该市县的耕地面积是增加的,通过计算可以得出,耕地面积的相对变化率大于1的地区分别有靖江、泰兴、姜堰,这也表明在2002年到2012年这10年之间以上3个市的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是比泰州市耕地面积的平均减少速度快,而耕地面积相对变化率小于1的有泰州市市辖区和兴化,这表明在2002年到2012年这10年间这两个市的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比泰州市耕地面积的平均减少速度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