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模式,逐渐步入了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视野中,而且在众多行业中快速的发展起来。劳务派遣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解决现在严峻的失业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劳务派遣仍然存在着一些缺点,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57700
毕业论文关键词:劳务派遣;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Our Country Labor Dispatching Employment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labor dispatch as a new mode of employment, and gradually stepped into the government, society and people field of vision, and developed rapidly in many industries. Labor dispatching is conducive to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which is beneficial to solve the serious unemployment problem now, promote s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But in reality the use of labor dispatch still exist some disadvantages, affect the normal play to its function.
Key Words: labor dispatch;problem;countermeasure analysis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仅仅使用以前的用工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市场经济的要求了,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就随之而产生了。它起先是在美国产生的,而后在欧美国家中兴盛起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种新的用人模式也影响到了我国,并在我国众多行业中快速成长起来。但是由于我国欠缺经验以及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所以在运行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无法得到完善的解决,因此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理这些问题。
一、劳务派遣概念及现状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所谓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亦称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是一种雇佣工人但不使用,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1]
劳务派遣这种用人模式让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多了一种选择,为企业用人提供了便捷。劳务派遣模式的工作安排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外部那些具有盈利性的专门提供劳务服务的组织,来安排自己单位中一些临时的或特别的工作岗位需求的安排形式。
(二)劳务派遣的特征
虽然劳务派遣并不是一种正规的用人方式,但它也是我国一种重要的用工模式。我国的劳务派遣用人模式具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劳务派遣的中心点是劳动力,而将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出来便是我国劳务派遣的特征。
劳务派遣主要涵盖了两种合约、三种主体、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指劳务派遣机构、被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三重关系是指劳务派遣机构、被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两两形成的关联。两种合同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协议》。”[2]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法》后,就表示它们之间已经具有了劳动关系,然而它们之间只有雇佣关系却没有劳动事实。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务派遣协议》后,就表示劳务派遣机构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劳动人员,两者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之间有劳动使用关系,却没有法律劳动关系。
(三)劳务派遣的现状
这些年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以及用人制度的变革,企业在劳动力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也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如今,“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成长速度快、具有很大的潜力、不合理的竞争以及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上来看,我国中东部地区发展优于其它地区。从劳务派遣在行业内的分布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一些对劳动力需求量较大、流动性较强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比如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等行业。”[3]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充足的劳动力以及低廉的价格促进了我国劳务派遣的快速发展,用工单位一般可以通过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来减少直接雇佣员工人数,下降管理的运行成本,提高用人的灵活性,加强企业的竞争力。但是有的用工单位也会利用劳务派遣在法律法规上的缺陷来逃避许多其本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虽然在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中对劳务派遣做出了一些法律规定,填补了一些法律空白,但是在劳务派遣不断地发展下,与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非常地薄弱,其管理制度还很不成熟,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所以劳务派遣纠纷的案件数量还是在急剧增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