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自慈善组织志愿者的文献资料,可以得到一些对员工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基本认识,了解广泛的参与动机,这将是本研究归纳的基础。例如,Peloza和Hassay(2006)进行了一项探索性的定性研究,以确定是什么因素促使员工参与企业倡议和支持的志愿服务。该研究推断企业内部组织参与的志愿活动和企业赞助慈善组织展开的外部志愿活动的动机和收益模型是完全不同的。根据对来自9个不同类型企业知情人的深入访谈,他们发现,员工加团队志愿活动的决策机制虽然复杂,但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利己归因,利他归因,组织公民行为的动机。见图1概念关系图。
员工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利己(Egoistic)的动机,是指参与员工预期自身在志愿服务中的收获,例如能够获得愉快的体验,发展职业技能,在公司职业内部获得的树立良好的形象和获得同事的认可,或者以这种方式获得与同事进行互动和合作的机会,增进彼此感情。
利他的动机(Altruistic),也是最常见的动机,提升社会福利是志愿服务的主要目标,被帮助对象是第一受益人。
组织的公民行为动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s)未被正常的报酬体系所明确和直接规定的、员工的一种自觉的个体行为,这种行为有助于提高组织功能的有效性。这些行为一般都超出了员工的工作描述,完全出于个人意愿,既与正式奖励制度无任何联系,又非角色内所要求的行为。 强调根据员工意愿组织公司的志愿服务来协助公司传播和塑造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正面形象,或者为需要帮助的同事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