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望理论
期望理论是由美国行为科学家维克多·弗鲁姆(Victor.H.Vroom)在1964年出版的《工作与激励》一书中提出来的。他是通过考察人们的努力行为与其所获的最终奖酬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说明激励过程并选择合适的行为,以达到最终奖酬目标。其理论基础是:人之所以能够从事某项工作并达成组织目标,是因为这些工作和组织目标有助于达成自己的目标,满足自己某方面的需求。人们在预期其行动将会有助于达成某个目标的情况下,才会被激励起来去做某些事情。因此,人们受激励的程度,将取决于努力后所取得的成果的价值以及对实现目标可能性的估计。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激励力=期望值×效价
其中,激励力是指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出人的内部潜力的强度;期望值人们对特定行动能否实现预期结果的概率估计,即自己对那种结果的胜算把握;效价是人们对某一既定目标的重视程度与评价高低,也就是对结果的偏好程度。一般情况下,只要效价大于零,人就有可能会选这种结果;当效价是负数时,说明人们可能根本不想要那个结果,所以不予选择;如果效价为零,则说明人们对那种结果完全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