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探索,国外要比国内早的多,且更加全面。对于旅游目的地的概念,美国学者冈恩早在1972年就提出“目的地地带”一词,包括主要的通道和入口、社区、吸引物综合体、连结道路[1];Miossec和Gormsen 研究了旅游目的地的演变进程并且将游客行为类型与其地理分布结合起来[2-3];Pearce强调部分旅游地在空间上的发展相互独立,很少或根本没有意识到在空间上要与其它旅游目的地一体化发展[4];Dianne Dredge研究了旅游目的地空间规划的布局模式,初步探索了目的地的空间规划设计[5];Hall认为旅游目的地的范围划分更多是从地理意义上进行划分的[6];Leiper认为目的地是人们旅行的地方,是人们选择逗留一段时间以体验某些特色或特征[7];Wanhill把目的地定义为,设计用来满足旅游者需要的设施和服务的集中[8];Bigne证明目的地形象是决定旅游者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9];Edward对目的地的广告宣传及评估进行了跟踪研究[10]。
国内关于旅游目的地的研究要晚于国外。魏小安认为旅游目的地从供给者和生产者角度出发,目的地不仅是一个过程的结果,而且是另一个过程的开始[11];张辉对旅游目的地定义为“旅游目的地是拥有特定性质的旅游资源,具备了一定旅游吸引力,能够吸引一定规模数量的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特定区域[12];崔凤军提出了中国传统旅游目的地创新与发展的对策[13];陈睿,吕斌探索了旅游目的地的空间网络结构[14];杨振之强调旅游目的地是一种地理空间集合[15];苗维亚认为旅游目的地是特定的旅游区域,被旅游者公认为是一个完整的整体[16];陈顺明认为旅游目的地是相对于旅游过境地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形成旅游业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综合协调发展并实现旅游者最终目睹的区域[17];李宏达强调要通过旅游目的地的准确定位来建立品牌形象,进而构建旅游目的地的整合营销传播模式[18]。
本文在关于城市型旅游目的地建设问题的探讨上,引用保继刚教授的概念,认为旅游目的地即一定空间上的旅游资源、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其他条件的有机集合体,是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目的地[19]。这种概念很鲜明地指出了旅游目的地建设所围绕的几个方面。
2 常州市发展城市型旅游目的地背景分析
常州处在长江下游南部,长江三角洲核心区域内,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且交通便利,拥有发达的水陆空交通网。随着常州经济的发展,其旅游业也发展迅速,2014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71.45亿元,旅游总人数4436.7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5.54%、11.76%;全市共有省级旅游度假区3家,国家5A级旅游区2家,国家4A级旅游区9家;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7家,江苏省四星级乡村旅游点19家,江苏省工业旅游点2家,江苏省自驾游基地6家;旅行社125家,2家旅行社进入全省旅行社20强,1家旅行社进入全国旅行社100强;星级酒店71家,其中五星级酒店9家,四星级酒店25家[20]。文献综述
表1 常州主要旅游资源分类
旅游景观类型 旅游资源
自然景观 天目湖旅游度假区(5A)、茅山风景名胜区(4A)、南山竹海(4A)、宋剑湖生态旅游区(3A)
人文景观 中华恐龙园(5A)、环球动漫嬉戏谷(4A)、春秋淹城旅游区(4A)、红梅公园(4A)、天宁寺(4A)、青枫公园(4A)、常州博物馆(4A)、南大街商贸休闲旅游区(4A)、张太雷纪念馆(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