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型政府、加强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只有当一个政府能够主动公开有效且高质量的信息,让公民了解政府的所作所为,才能真正使政府具有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相信政府。
再者,政府信息公开也是有效加强权力监督,遏制打击腐败行为的需要。如今政府的信息公开已经纳入了法制化进程,公民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的同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政府的腐败行为也多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而渐渐猖獗。当政府的各项作为都公开透明化时,腐败行为在阳光下就会失去存活能力,所以政府的信息公开不仅可以加强权力监督,也能够有效遏制打击腐败行为的滋生。
最后,随着经济政治的全球化,政府信息的公开化也成为了我国制度上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WTO对各缔约国都倡导“透明度原则”,要求各缔约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做到公开性和透明性。纵观西方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进程,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并正在飞速发展,所以我国也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加强,努力与国际接轨。
在这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大背景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在2007年4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此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进程。而在2007年11月20日,南京市政府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了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各类活动的章程。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如今已进入了第六个年头。在这六年中,南京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处于不断发展进步中,但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从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现状来具体分析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第一,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将结合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法律法规以及对重点领域的公开结果来分析目前政府的信息公开情况;第二,通过一定的案例分析目前南京市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优点与不足,;第三,针对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之处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研究旨在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现有基础上促使其能够做得更好,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事业的长足发展。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分析法
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学术期刊网、书籍资料、互联网等途径,在查阅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基础上,对所查资料进行汇总、分类、分析,做出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现状,在阐述其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1.3.2 案例分析法
将选取在《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实施之后与主题有关的具体案例进行切实有效的分析,为南京是目前的信息公开现状分析提供佐证,发现其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有效的解决措施。
2 相关概念分析
2.1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范畴
2.1.1 政府信息公开的定义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在当今社会,政府已经成为了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因而在此基础上,政府信息应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