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给大学生的社会化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的社会化程度,就只有通过多接触现实社会,多与不同的人交往。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类都存在着“社交的需要”。“这就要求对他们,对群体要有爱心,有热情并为他人接受,有自尊心和尊重他人,与他人和睦相处,能包容,这些需要与外部条件互动,逐步发展到最高一级的水平,即自我实现。”[2]但由于网络的诱惑,大学生把很多时间都浪费在网络的虚拟空间,疏远了现实中的社会和人类,严重影响大学生的社会化程度。
3.道德情感冷漠,人际交往障碍
大学生通过网络社交工具进行交流,常常在网上肆意宣泄情绪,有了网络这一平台,他们更愿意逃避现实社会的交际。网上的交际不像面对面、实实在在的现实交际,它是间接的“人-机-人”的交往,在这样的交际中,省略了诸如身份、职业、年龄等社会属性。《虚拟身份:想象的自我》通过对网络行为主体的大量分析得出结论:数据网是由所有的虚拟身份组成的。“在计算机空间,网络主体身份注定能够通过许多‘世界’而创造一个新的‘自我’。”[3]人际交往出现障碍,个人情感上麻木冷漠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像这样把虚拟角色当做现实身份,严重的甚至会缺失基本的道德感和判断能力。
(三) 他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侵犯
1.侵犯隐私权
首先,个人隐私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次,社会道德要求尊重他人隐私。大学生在网络中活动必然会留下有关自己的数字化痕迹,这就牵涉到个人隐私信息,如今,信息已经成为可以进行买卖的商品,这使得个人隐私权受到潜在威胁。一些大学生利用网络技术窃取、破译他人隐私信息,并在网上肆意散播;近几年愈演愈烈的人肉搜索,一定意义上就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2.侵害知识产权
一些大学生自主创业,在网上开店卖东西,但是有的东西是仿冒产品,这使得原产品的商标和技术等被仿冒被盗用,这些都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面对新的信息体系,现有的著作权法也很难有效应对,著名的事件就有闹得沸沸扬扬的谷歌侵权门,即美国跨国企业谷歌公司(google)于2004年未经授权非法扫描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种作品上网的侵权事件,如何保护知识所有权无疑成为当下一个大难题。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四) 网络信息的污染
1.网络空间是一个信息资源库
有用无用的信息同时存在网络,各种各样的信息交织在一起,良莠不齐,使网络成为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信息仓库。在网络社会中,言论自由达到了极限,这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网络垃圾信息。垃圾信息的不可控性污染了网络德育环境,侵蚀了大学生的思想,甚至导致大学生出现身心健康问题。
2.网络信息污染严重
大学生抵不住网络垃圾信息的诱惑,编造形形色色的网络邮件广告、将淫秽信息发送到他人邮箱、发表低俗言论、在网上恶意攻击他人等。正如约翰•奈斯比特所言:“失去控制无组织的信息,在社会里不再构成资源,相反却构成信息污染和成为信息工作者的敌人。”[4]
(五) 网络违纪违规甚至犯罪的行为
1.网络违纪违规现象在大学生中时有发生
一些电脑知识丰富的大学生,在虚拟空间遨游的过程中缺乏自律意识和抵抗诱惑的能力,充当网络黑客,冲击和破坏网络系统,尤其是破坏一些企业的信息资料,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也危害了网络信息安全;还有的利用网络制作、复制、传播、贩卖色情淫秽物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导致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