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缺乏公共参与精神
公共参与精神指公民个体积积极地承担公共责任,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在社会生活中,公民个体的主观意愿想去追求公共利益。大学生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主要体现在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宿舍、学生社团、学院和学校,很少走进社会去参与社会实践。他们对于社会缺乏认知,对公共事务也不是很热心。即使有社会实践,大多数也只是停留于表面,很少涉及社会公众事务与利益。
三、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塑成的必要性
(一)大学生公共精神塑造的主体价值
大学生的社会地位、本体特征和其的公共精神现状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强对于大学生公共精神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