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概念。信息素养的抽象定义为,它不仅包括利用信息工具和信息资源的能力,还包括选择获取识别信息、加工、处理、传递信息并创造信息的能力。信息素养的简单定义为,能够判断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且懂得如何获取信息,如何去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的信息。它主要包括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意识三个方面。[3]
信息知识,是指人们在利用信息技术工具、拓展信息传播途径、提高信息交流效率中所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它是构成信息素养的基础。
信息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态度、情感、意识与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是形成信息素养的重要动力。
信息能力,就是人成功的进行信息活动所必须具有的个性心理特征,它是构成信息素养的核心。信息能力按应用途径及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运用信息工具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理解信息的能力、处理信息的能力、表达信息的能力、创新信息的能力等。
2.4班主任信息素养
班主任要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就要做到重视结合学科领域的具体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应用信息技术呈现教学内容、创设教学环境、整合有关课程资源,而不是“为用信息技术而用信息技术”;重视从不同教学方式对教学媒体和教学技术的需要出发,有机组合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化资源,而不拘泥于信息技术的形式而实施所谓的“网络教学”或“多媒体教学”;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和多样化的发展需求,注重结合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为不同认知水平、不同认知风格、不同发展需要的学生创设个别化的学习环境,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工具;与此相联系,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的模式也趋于综合化和多样化,强调在教师、学生以及信息技术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习活动中作为效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