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研究内容 4
1.3研究方法 4
2文献综述 5
2.1关于市场势力的界定研究 5
2.2关于市场势力的产生及衡量标准研究 5
2.3关于市场势力的测度研究 5
3我国稀土出口现状分析 6
3.1出口规模分析 6
3.2不同政策阶段下稀土出口价格变化 8
4贸易壁垒政策下我国稀土出口的市场势力评估 9
4.1基于市场结构的市场势力初步分析 9
4.2稀土市场势力的核心--定价权的检验 10
4.2.1 数据预处理--单根和协整检验 10
4.2.2 中国出口量与世界价格的因果性检验 11
4.3结构性检验:不同贸易壁垒对定价权的影响 11
4.3.1 配额管制政策的影响 11
4.3.2开采许可证取消与行业准入标准设立的影响 12
4.3.2 出口环保核查制度的影响 12
5 取消贸易壁垒政策下我国稀土市场势力构建的对策分析 13
5.1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13
5.2基于生产许可管理的行业重组 13
5.3环境资源税的征收 14
6结论 14
参考文献 15
致谢 15
附 录 16
1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稀土(rare earth)有“工业维生素”的美称,主要分为轻稀土和重稀土。稀土元素在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
我国稀土出口始于1973年,当时只是以样品试销;1973-1978年,6 年共出口稀土产品150 吨,几乎全是混合氯化稀土的中间产品和富集物。而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稀土储量占世界稀土储量的70%,历年的无序开采导致我国稀土资源的大量流失,到目前我国稀土储量占世界百分比已经下降到40%左右;同时,而中国稀土对世界的供给量一直在90%左右;中国的稀土出口价格一直是“白菜价”。
因此,为了改善中国稀土出口定价权的状况,获得中国在稀土行业的市场势力,我国在1998年实施稀土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并将稀土原料列入加工贸易禁止商品目录。2005年,我国取消了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出口退税,减少了稀土出口企业的数目;2008年,我国实施了稀土出口配额管理制度,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公布被许可企业及相应的配额量。然而,这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遭至其他国家的不满。2012 年3月13 日美国、欧盟、日本就中国限制稀土的出口问题,向WTO 提起诉讼。2014 年3 月26 日,WTO 裁定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做法违背WTO 相关规则,中国在保护本国稀土资源的战役中首战告负,商务部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明确稀土出口执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宣告长达16年的稀土出口配额正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