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国的微型金融的发展状况发展而言:
最初的小额信贷试验和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扩展的阶段在2000年以前,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主导下,大范围试行并进一步推广微型金融体系,在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支持下大量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开始进入微型金融领域,逐步试验并因地制宜的推广商业性微型金融,开创了微型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的舞台。
在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下,2005年以后,从包商银行开始的“核心为微贷的微型金融项目”,正式开创了我国正规金融机在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开展微型金融业务的新局面。
微型贷款业务截止到2007年年底,其规模已经扩展到12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34个省100多个城市均有其业务的开展。
在2010年的时候,我国已经基本构建了主体为农村信用社并且辅以在最近一段时间
发展迅速的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新型微型金融发展体系。
三 县域微型金融体系的现状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创立之初,我国微型金融行业发展蓬勃,其中,微型金融机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但同时仍受到多种制度因素的限制,运行体制上也不够顺畅,县域微型金融发展尤为困难。以河南省桐柏县为例,2013 年桐柏县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22.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96.79%,新增涉农贷款3.64亿元。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放开,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村生产主体不断涌现,急需县域各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以点带面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另外,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在县域经济中占比较大,并呈现出数量增多的趋势,在资金需求方面也日益增多。因此,整合民间资本资源,扶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一些扶贫基金、互助基金和部分非政府组织(NGO)等在内的微型金融机构,破解县域微型金融发展的各项壁垒和金融体系一直存在的管制过严、金融垄断、行业效率低下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