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行业管理滞后,政策法规和信用体系不完善文献综述
缺乏统一的行规和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不完善一直是制约江苏省汽车租赁业发展的最重大问题,而且该行业发展至今都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1998年交通部和计委联合颁发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后来2011年4月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虽然标志着汽车租赁行业重新走上统一管理的轨道,但仍旧未能就汽车租赁业的性质进行很科学的界定,因此江苏省各地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理解不同。由于相应的行业管理组织同一规划管理,各地汽车租赁企业归属的管理部门不一致,造成江苏省汽车租赁企业在风险承担合理性、汽车保险、价格制定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来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直接导致了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滞后和市场的不稳定[3]。管理规定的差异性太大,对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其他配套政策和法制建设的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江苏省汽车租赁业的发展。一旦承租双方产生纠纷,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能遵循,法院通常都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结果导致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当承租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事宜时,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解决只认车主,而租赁公司获得赔偿相当困难,致使汽车租赁公司的成本和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由于江苏省内尚未建立个人信用等级评估和鉴别体系,没有建立详细的用户信息库,对用户的财产及信用状态不明,造成汽车租赁企业在汽车租赁业务中为规避风险,要求承租人需巨额押金并且提供担保,办理的手续非常繁琐。对租车对象的限制,人为地限制了汽车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江苏省内整个汽车租赁行业的骗租率仍在6%左右。
江苏省内多数租赁公司拥有自拟的合同范本,多数地方没有统一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由于是单方面的,所以一些公司合同中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条规。对没有租车经验的承租者来说,一旦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而另一些条例不清晰、规定不明确的合同,如果承租双方发生纠纷,就会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3.2 缺乏配套支持,网络化和区域化经营不能推进
由于江苏省汽车租赁业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汽车租赁企业规模较小,因此很难通过规模优势和汽车制造厂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汽车价格的折让混乱以及逐年下降也使得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加上批量更新租赁车辆时存在的上牌问题,以及缺乏相对的回购车辆的制度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汽车租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