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一些学者虽然没有对中国的资本外逃问题进行相关的计量分析,但Jack 和Moderaca(2012)通过分析非洲地区1970-2010年的数据,分析了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存在的资本外逃现象。资源短缺与政府官员腐败导致国内经济恶化,居民收入减少,引发资本外逃。政治精英通过融资巩固其独裁统治,富裕居民承担较少的税收负担,资本外逃强化独裁统治,加剧官员腐败,形成恶性循环。Ronald Labonté(2015)根据加拿大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透明渐进的税收制度,建立全球性的税收体系,有助于解决客观存在的资本外逃问题。
从上述文献综述可知,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资本外逃的定义、估算方法和计量方式都有较大的分歧,因此不同学者者对资本外逃研究的方式难以达成大方向的共识,而且资本外逃通常具有隐蔽性,很可能通过一些不易察觉的方式流通,这部分数据不会体现在国家或世界组织发布的各种统计资料中,因此对资本外逃规模的研究往往具有一定的遗漏和局限性。本文从影响资本外逃规模的因素出发,首先,通过世界银行间接测量法对其作定性与定量分析,得出我国历年资本外逃的大致数据,并对其进行结构性修正,最终计算出准确数据。其次,本文从内资外逃,外资外逃两个角度出发,确定影响我国资本外逃规模的主要因素有经济开放程度、投资收益率、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环境、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GDP等。第三,运用Eviews8.0软件从定量角度对这些影响因素建立三阶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并对该模型进行拟合优度检验,多重共线性检验和异方差检验,最终确定模型系数并得出结论。最后基于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如何在高速经济发展的同时,对资本外逃进行防控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资本外逃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资本外逃的定义
资本外逃这个问题从它被发现开始就在长时期内争议不断。对于它的界定,至今仍然没有定论。学术界目前存在两种理论来界定资本外逃,即广义的资本外逃与狭义的资本外逃。我国的学者在定义资本外逃时,一般将两者综合考虑,进行测算。
(一)广义资本外逃的界定
对资本外逃最为广义的定义是Valesscp与Motep率先提出,他们将资本外逃定义为全部从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的生产资料,对资源相对匮乏的贫穷国家来讲,只有当转移的资金在国外相对国内获得更多的盈利时,资产外流才是有益的。
世界银行则认为:资本外逃是某一地区或经济体金融与非金融部门(政府部门不被计算在内)一段时期内全部的对外债权相加,同时从这个思想出发对测算一国资本外逃规模。另外,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此进行调整来计算资本外逃,如J.P.Morgan & company。J.P.Morgan & company在运用世界银行间接测算法对资本外逃规模进行估计的同时,减去了金融机构持有的短期外债作为资本外逃规模的估计值。文献综述
广义的资本外逃将资本外流与资本外逃混为一谈,互相之间存在交集,用这些方法测算出的资本外逃规模的估计值明显大大的偏离实际,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现在经济全球化为大势所趋,一国经济不可能在进行商品买卖和与商品买卖行为有关的投资行为的同时不与国外经济发生关系,所以某些资本流出的出现发源于合法的贸易活动,例如对外直接投资与日常的出口信用贷款等。另外,有部分资本外流的出现是因为认识到持有外债的“抵补”贸易,把这部分正常资本流出作为外逃资本计算在内是有待商榷的。
(二)狭义资本外逃的界定